河南省建設廳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河南省已入庫農民工工資保障金1.5億元,這爲防範農民工工資被拖欠設置了一道資金保障。
河南日報的消息稱,河南省規定,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按工程中標價的2%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使用。
一旦建設單位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可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工資保障金中劃支,用於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於拒絕繳納保障金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不批准其開工建設;已開工的項目,要責令其暫停施工。
據介紹,該省18個省轄市全部建立了該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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