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學生審慎對待
專家:不禁止但不提倡 學生還要以學習爲重
教育部日前頒佈了修訂後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其中最顯著的是撤銷了原規定中“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條文。雖然“在校大學生是否可以結婚”的話題在社會上已經炒得沸沸揚揚,但新規定出臺後,本市各高校的大學生對此反應還是較爲平淡的。
南開大學一位姓馬的學生說:“我們還是大學生,幾年後到底會怎麼樣我們自己都沒有定數,不穩定因素太多。我們現在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對未來的定位,分開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三思而行是很重要的。”天津財經大學的學生認爲,大學期間談戀愛倒是可以,結婚不大可能,因爲雖然他們已經長大,但心智都還不很成熟,很多時候並不清楚自己要什麼,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天津工業大學的學生表示,現在大學生的社會壓力和學業壓力都較大,而且就業形勢非常嚴峻。大學正是人生學習的黃金時期,如果過早結婚,很可能是學業、婚姻都一無所獲。
南開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關信平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禁止在校本科生結婚,並不表示學校提倡他們結婚。尤其是大學生,處在學習的大好時機,而經濟方面等結婚的條件並不成熟,相信大學生在這方面會有理性的思考。同時,在校本科生結婚也會給學校管理提出新的問題。同時記者瞭解到,根據新規定,部分高校已經對本校的校規進行了相應修改和調整。
鼓勵高校採取靈活方式培養人才
校外修學分也能“算數”
針對現在高校人才培養模式靈活多樣的特點,新《規定》增加了“學生申請輔修其他專業或選修其他專業並達到該專業輔修要求者,發給輔修證書”以及“學生可以根據校際間協議跨校修讀課程。在他校修讀的課程成績(學分)由本校審覈後予以承認”等規定。記者在採訪了多所高校的學生後發現,學生們對這一規定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天津理工大學的學生說:“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們想學的東西越來越多,但是有些專業和知識本學校裏並沒有,想到別的高校去輔修,可兩校間的學分又不能互認,所以我們也很苦惱。”
南開大學社會學系主任關信平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校際間的學分互認,有助於大學生吸取各校的專業優勢,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完成學業,這是好事。但對於哪些學校、什麼樣的專業是互認的,應有水平認證標準和嚴格的規定,這樣才能確保各學校間專業的一致性。
從重管理向重服務轉變
對處分有異議可申訴
爲了保障學生依法申訴的權利,新《規定》第一次將學生的權利義務引入學生管理規定之中,爲學生規定了權利救濟機制即申訴程序。學生如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如對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的複查決定仍有異議,可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天津師範大學的學生表示,新規定的出臺讓我們意識到,大學生的自主權得到了進一步的維護,我們一定會關注這項關係到自身利益的規定,用好自己手中的權利。
天津科技大學學工部部長馬巖告訴記者,之所以新規定中增加了此方面的條款,就是想要真正體現“以人爲本”的理念,因爲學校在以往的工作中,對學生強調管理的多,強調服務的少。而新規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學生依法申訴的權利,這對於營造高校和諧的校園環境是非常有益的。天津財經大學學工部部長張玲表示,規定的提出更具人性化,更多的是從學生的自身權利來考慮,使學生和老師之間以前那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變得更加融洽和諧。
考試作弊、剽竊他人成果情節嚴重
這些情況要被開除
新規同時細分了作弊情節輕重程度
針對高校內屢禁不止的考試作弊問題,新規定增加了學生考試作弊和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者可予以開除學籍的規定,並且細化了可開除學籍的作弊行爲種類。這一規定標誌着考試作弊開除將有章可循。天津大學的學生說,這項規定確保了學生之間公平競爭,維護了“象牙塔”的正氣,也是對社會誠信道德建設的推動。從某種角度來說,也刺激了那些一貫靠作弊來矇混考試的學生的自主學習意識。
天津大學學工部部長李義丹表示,新規定細分了作弊情節的輕重程度,爲校方處理此類事件提供了標準和依據。既保證了學校處分權的實施,又同時限制了學校處分權的濫用。天津科技大學學工部部長馬巖認爲,這一條款的增加,對於學校管理工作是有促進作用的,既可讓學生樹立“雷區”意識,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要求學校在考試過程中和監考教師在監考過程中,不能給學生提供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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