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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倡導文明新風,淨化市容環境,防止封建迷信活動蔓延,確保殯葬祭祀活動文明、健康、安全,昨天,市市容委、市文明辦、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監察局聯合發出通告,禁止在公共場地焚燒冥紙、送葬拋灑紙錢等封建迷信活動,並從今天起開展專項治理活動。
通告指出,堅決制止借殯葬、祭奠之機大搞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在廣場、道路、社區等公共場地焚燒冥紙等祭奠物品、搭設靈堂、擺放迷信殯葬用品;嚴禁樂隊道班在社區內吹打唸經;嚴禁送葬車隊沿途燃放鞭炮或向車外拋灑紙錢;嚴禁單位或公職人員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凡製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工商、民政管理部門要採取措施,加大打擊力度,堅決取締封建迷信紙紮祭品加工點,大力整頓殯葬用品市場。送葬車輛的駕駛人向道路上拋灑物品、乘車人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或者向車外拋灑物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機動車駕駛人、乘車人及時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依法處罰。凡佔用公共場地搭設靈堂的,由民政部門依法查處。凡在廣場、道路、社區等公共場地擺放迷信殯葬物品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依法查處。凡喪葬、祭奠中,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和其他發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聽制止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凡露天焚燒冥紙等祭奠物品產生煙塵污染的,由環境保護部門依法制止和查處。凡單位操辦或公職人員參與封建迷信喪事活動並造成惡劣影響的,由其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借喪葬、祭奠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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