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日前在《中國紀檢監察報》上發表了題爲《建立更爲有效的反腐敗執法合作國際機制》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今後一段時期外交部將採取六項措施推動中國追逃追贓工作的展開。
一、加快《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批准程序,使我國儘早成爲公約締約國。在加入該公約後,積極利用公約關於國際合作機制規定,包括司法協助、執法合作、引渡以及資產追回,在公約框架內尋求與締約國廣泛建立良好的執法合作關係,最大限度地使公約的合作機制爲我所用,爲追逃追贓工作服務。
二、繼續加大對外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工作力度,與更多的國家建立具有實質性的執法協作關係。在引渡犯罪分子的辦法和途徑方面尋求新的突破,以使我國反腐敗執法合作的國際網絡更具有實效和威懾力。
三、與有關部門一道,研究加強利用我國現有國際合作機制的辦法,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促進各部門間的溝通、協調與配合,真正做到羣策羣力、信息資源共享,形成合力,做好境外追逃追贓工作。
四、對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所涉犯罪所得分享問題雙邊示範協議》進行研究,在總結經驗基礎上,選擇一些適當的國家,逐步開展締結分享協議工作,最大限度追回屬於國家和人民羣衆所有的涉案資產。
五、在總結有關雙邊執法合作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推進與更多國家建立雙邊執法合作機制的工作。繼續加強與外國的雙邊執法部門間的經驗交流,廣交朋友,使我國對外合作的方式和渠道多樣化。
六、更多地瞭解國際上關於司法協助、引渡、執法合作的法律、法規,參與相關的締約和機制,有針對性地研究一些國家的法律制度、司法實踐,找到雙方利益的結合點,增進相互理解、尋求共同語言,以使我國與更多國家的雙邊執法合作有章可循、銜接順利、渠道通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