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對貴州華創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助理鄒軍挪用資金4.9億元一案作出裁決,終審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及貪污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鄒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受賄的贓款人民幣160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貪污的贓款98萬元人民幣及2.43萬美元追繳後發還所在公司,尚欠贓款繼續追繳。
鄒軍現年37歲,原系貴州華創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創證券)總經理助理、董事、華創證券公司上海控江路營業部總經理。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5月至2002年12月,鄒軍在擔任華創證券上海控江路營業部(以下簡稱營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挪用鉅額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提供給自己或他人進行炒股,涉案金額逾4.9億元人民幣,到案發時尚有5100餘萬元不能退還。被告人鄒軍還向他人索取財物達160萬元,用於個人炒股。他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付"返傭款"爲名,先後從營業部財務及該部負責人保管的賬外資金分40筆,提取現金共計人民幣98萬餘元,並將這筆款佔爲己有用於炒股等方面。他還以"付營業部房租"爲名製作假賬,將2.43萬美元公款揣進了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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