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於4月11日至15日對郴州煤礦進行集中監察執法。10日傍晚監察組抵達郴州,聽說一些非法生產與違法開採的小煤礦已經聞風僞裝關井。當晚10時許,監察組決定派出兩個小組提前行動,結果不僅發現了一些小煤礦僞裝應付的痕跡,還撞見少數小煤礦正在組織工人連夜加班搞僞裝。
記者隨第一小組到達永興縣復和鄉梓木村。在一個1平方公里左右的山谷裏,小煤礦一個連着一個。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小煤礦關閉的標準是炸燬井硐、封閉井口、撤除設備、恢復原有地貌等6條標準。但是,我們所到的6家小煤礦,都只是敷衍式關閉,所有設施完好無損,井口或者用小毛竹掩蓋,或者砌一堵簡易牆遮擋。即使是用竹蓆圍成的極簡陋的工棚,仍然用鐵絲鈕結關着,鍋碗瓢盆潔淨地擺放着,供電設施等一應俱全……執法人員說,這樣的情況,“隨時都可以恢復生產!”
11日零時40分左右,第一小組到達新一煤礦。這裏燈火通明,井下正在違法施工。據執法人員介紹,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新建礦井、改擴建礦井在施工之前必須先編制安全生產專篇,專篇必須報煤監機構審覈批覆之後方可施工。由於沒有報批安全生產專篇,這家煤礦就是違法生產、違法施工,而且還無風作業。3月15日,煤監執法人員已給礦主下達了停產整頓的執法文書,並處以罰款2萬元。
但是,這家煤礦依然我行我素。在礦長辦公室的桌上擺放着煤礦資金平衡表,4月8日記錄的3月份資金平衡表中,當月煤炭銷售收入達162萬多元;2月份包含了春節假期,銷售收入仍然達到69萬多元;3月份當月食堂伙食費就達36萬元以上,地面掘進工資33萬多元。令人不解的是,牆上竟然掛着永興縣公安局2005年3月13日簽發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按有關規定,必須是證照齊全的煤礦公安部門方可簽發。
執法人員當即下達了複查意見書。
凌晨1時39分,第一小組到達新二煤礦,正好碰上幾名工人剛砌完僞裝關閉井口的遮擋牆,牆上水泥未乾,旁邊的工具和用剩的水泥還來不及清理。記者問,是不是下午接到監察組要來的消息後纔開始砌牆的?幾名工人笑而不答。當記者說“水泥還沒幹呢,肯定剛砌完”時,一名20多歲模樣的男子說:“牆早就砌好了,牆面剛刷。”記者用手掰開上面的牆體,露出牆縫間溼溼的水泥,這名男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跑開了。
據前往宜章縣長策鄉的第二小組反映:當晚他們檢查了5個煤礦,其中2個四證齊全的煤礦包括風井在內的四個井口都在出煤;另外一個證照不全的煤礦,有3個井口出煤。這些礦的主井和風井不貫通、風井出煤,都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法規要求。其中幾家非法煤礦雖然停產,但根本不符合關閉礦井的相關要求,應付敷衍跡象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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