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提出對“長虧不倒”的企業要作爲納稅評估和檢查的重點對象。
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出臺這一意見,是爲了提高企業所得稅徵管的質量和效率。其中包括六項措施:一是堅決杜絕侵蝕稅基的違法行爲,防止稅款流失;二是加強彙算清繳;三是強化評估;四是分類管理,嚴禁不分企業規模大小和財務覈算水平,“一刀切”地搞企業所得稅覈定徵收。對“長虧不倒”的企業要作爲納稅評估和檢查的重點對象,分析其虧損的真實原因;五是重視企業所得稅年度、季度、月度的收入分析,掌握影響收入變化的重大因素,着重分析企業所得稅收入與經濟因素增減變化、特別是企業所得稅收入與流轉稅變化、利潤變化、企業所得稅收入與稅基之間的彈性關係;六是加強國、地稅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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