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12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05年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如選擇回戶籍區縣升學,須回戶籍區縣進行中考報名並參加中考。
另悉,外省市戶籍在津借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如確實需要在本市參加中考,須經戶籍區縣中招辦審覈同意。參加中考的外省市戶籍在津借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和招收外省市初中畢業生的普通高中。
回戶籍區縣升學報名方式
第一步準備回戶籍區縣升學的學生應於4月20日前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步持學籍所在學校審查合格並填寫完畢的《2005年應屆初中畢業生回戶籍區縣升學審覈表》到學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蓋章
第三步持該表、報名卡和戶口簿於5月10日至14日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報名
回戶籍區縣升學應具備哪些條件
1、達到初中畢業標準。
2、有本市正式戶口。
3、所回區縣是學生本人與父親或母親戶籍同在的區縣。
回戶籍區縣升學堅持自願的原則,不回戶籍區縣升學的學生享受學籍區縣學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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