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五一”黃金週,不少單位都懸掛氣球來烘托節日氣氛。在此,市氣象部門法規處工作人員提醒:單位和個人施放氣球必須提前向市氣象主管機構申請批准,節日期間那些無標誌、不是氦氣、無人看守的氣球堅決不準上天,氣象部門一旦發現違規施放的單位和個人將處以重罰,用以保證節日期間公共安全。有關單位可以撥打市氣象部門的電話23011566—2351進行諮詢。 施放氣球單位或人員注意事項
■必須取得市氣象局頒發的《施放氣球資格證》。
■施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繫留氣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氣象局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
■必須在進行施放的氣球場設置識別標誌,標明施放單位的全稱。
■在施放過程中必須繫牢氣球繩索,每個施放地點必須有具備施放資格的人員值守,並採取有效措施,嚴防氣球脫離。
■施放氣球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脫離現象,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向當地氣象局和附近的飛行管制部門報告。
市氣象法規處警示
■嚴厲禁止在機場範圍內和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施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繫留氣球。
■市內六區嚴格禁止施放氫氣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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