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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欲推行政府信息不公開備案制度,規範信息公開受理工作。各相關部門經過進一步梳理信息,將歸納出屬於“祕密”的內容,杜絕政府部門隨意以“不得公開”爲由敷衍市民的情況。
作爲全國首個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的省級地方政府,上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已近1年。所有政府部門編制和公佈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專門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和聯繫方式。而教育、人事、房地等18個試點部門和重點部門推出首批《政府信息目錄》,公佈大量市民關心的政府信息。
按照目前的規定,政府部門必須主動公開涉及管理規範和發展計劃、與公衆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政府機構和人事等內容。不過,由於個人無法準確分類信息,一旦政府部門堅持不願公開,市民往往分不清自己想了解的內容是否屬於免予公開的範疇。
據介紹,推行政府信息不公開備案制度以後,對於已經答覆市民免予公開的內容,政府機關必須先進行備案,檢查是否確屬不公開範疇。其次,各部門還要將所有相關信息進行梳理,明確界定公開和免予公開的兩類政府信息,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並逐步編制已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
新聞背景
市民對於政府信息公開予以極大關注,知曉率高達95%以上,市民85%以上的信息申請都得到了答覆。目前,針對各政府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申訴主要集中在“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以及“應該公開的內容不予公開”等方面。
除屬於國家機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6類信息依法免予公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都應當可以告知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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