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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國外船員討公道 海事法官跨國追債2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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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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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轟動一時的俄羅斯籍“梅斯·布里卡”號輪強制執行案件終於圓滿落下帷幕。 35名俄羅斯船員不僅順利地回國,還拿回了 200萬元工資。這一案件得到順利解決,不僅依法維護了俄羅斯船員的經濟利益,也爲我國解決此類涉外船舶案件提供了借鑑。
35名俄船員在津狀告本國公司
2004年 8月,天津海事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訴狀,訴狀是諾沃謝羅夫·阿列克賽等 35名俄羅斯船員寫來的,他們要狀告本國船隻“梅斯·布里卡”號輪,船員們在多次索要船員工資無望的情況下,將求助的訴狀送到了天津海事法院。
俄羅斯奧斯凱日伯納瓦德公司所屬的“梅斯·布里卡”輪在我國境內工作近一年,最近船公司因經營不善故意拖欠船員工資。更急迫的是,船東方對這些船員的生活費也停發了,使得漂泊境外、身無分文的 35名船員生活都陷入困境,無奈的船員將求助的訴狀送到了天津海事法院。
接到訴狀的法官敏感地意識到這起案件的特殊性,首先,涉訴雙方都是俄羅斯籍的外國人,原告方需要的不僅是法律上的維權,更急迫的是生存的困難。船員們起訴時,被告方已經棄船回國,這給文書送達、出庭應訴等審判程序的推進帶來巨大困難。
而且同屬一國的外方當事人向我國法院起訴的類似糾紛,在以往的案件中也是極少的。天津海事法院認爲此案辦理的好壞,影響的不僅是涉訴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影響着外國當事人對我國司法的信任程度,甚至影響到我國司法的國際信譽。接到此案後,海事法院領導非常重視,指示要求高質高效地處理此案,不能因爲是外方當事人就有不同的待遇。此後,案情雖然不斷地複雜化,但天津海事法院做出了一系列及時得力的決定,最終使案件柳暗花明,得到圓滿解決。
扣押拍賣船舶俄公司要求庭外和解
涉外案件的審理是需要時間的,特別是外方當事人不積極應訴的情況下,涉外送達及公告的程序都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如果機械地辦案,難以想象待到審理結果做出的時候船員的處境會是怎麼樣的。爲了保證案件程序的高效推進,避免涉案的證據和財產流失,也爲了漂泊異鄉的船員們利益儘快得到保障,天津海事法院做出果斷決定。
天津海事法院於 2004年 8月 17日應船員的申請,對涉案船舶“梅斯·布里卡”輪進行扣押,並同時責令船東方限期提供擔保;在船東方期滿未提供擔保,也未對我國法院的強制措施作任何答覆的情況下,天津海事法院於同年 11月 1日裁定強制拍賣船舶。
當天津海事法院審判庭的訴訟程序有條不紊地推進的時候,執行庭的一系列強制措施也在按部就班地執行,審判庭和執行庭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最終使躲避回國的船公司感到了壓力。俄公司一改在審判階段的不應訴、不答覆、不配合的消極態度,在案件處理的後期主動地與天津海事法院配合,一再表示希望庭外和解。
俄船員吃飯過節回國海事法官全都管
俄羅斯船員們被困異國他鄉,在停發工資後,大家沒錢返鄉,尤其是船東將船長和廚師撤走之後,他們吃飯都成問題。隆冬將近,舉目無親的船員面臨着身心的雙重煎熬。不告不理是法院的辦案原則,而且法院介入的範圍更受着訴權的嚴格限制,但這並不等於法院於案件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不聞不問。儘管糾紛因船員工資引起,但面對船員們這樣的處境,天津海事法院本着維權無國界,服務也無國界的原則,尋找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積極籌措資金,努力與各方溝通,想盡各種辦法來解決船員們的生活問題。
爲了解決這些船員的吃飯問題,海事法院的法官們多次找船舶的扣押地新港修船廠的負責人,不厭其煩地上門交涉,積極做其工作,儘管該船仍拖欠修船廠的費用,但修船廠有感於法官們的這種精神和態度,最終同意負責解決幾十個俄國大漢的吃飯問題。
聖誕節、元旦快到了,作爲西方人,他們對這種傳統的節日極爲重視,天津海事法院的法官們爲了緩解船員在異鄉焦躁的情緒,費盡周折與涉案的拍賣行溝通,最終由其爲船員墊付過節費,當這些船員得知除了吃飯之外,另有一些零錢可以在節日裏自己支配時,許多人都激動得流淚了。
隨着春節的臨近,多家企業都要放假,多數員工回家過年, 35個俄羅斯船員在境內逗留是個十分爲難的事情。天津海事法院決定將滯留國內的俄羅斯船員遣返回國。船員遣返回國影響的不光是案件程序的進行,遣返途中發生任何事情都將十分棘手。爲了保證船員順利回國,法官們想到了每一個細小的環節,包括船員的簽證、登記、費用的來源、歸還,案件執行後款項的發還等事項。船員們面對自己國家的公司置大家的生死安危不管不顧的情況下,在異國他鄉的天津,卻受到了法官們親人般的照顧,並且能夠返回家鄉,很多人都是流着淚登上回國飛機的。
200萬元準時到賬已經全部發還船員
2004年 12月底,俄羅斯籍“梅斯·布里卡”號輪強制執行案件最終判決,在被告仍未自動履行生效判決時,該案很快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天津海事法院經過慎重考慮,將公開拍賣的日期定於 2005年 1月 25日。當委託評估、登報公告、通知涉外當事人債權登記等船舶拍賣程序依法進行時,身處外國的船公司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他們一邊向法院發函請求暫緩拍賣船舶,一邊派專人入境來處理此事,積極斡旋庭外和解的事情。爲了維護我國法律的嚴肅性,天津海事法院對暫緩拍賣的請求予以斷然拒絕,正式通知船公司,船舶不被拍賣的唯一途徑是公開拍賣日期之前,船公司將涉案債務全部償還,並且承擔停止拍賣的一切法律後果,即將涉案債務於 2005年 1月 24日上午 9時如數匯到海事法院指定賬戶。
事到如今船公司已是追悔莫及,但面對中國的司法程序也沒有任何挽回餘地,只好全部答應。船公司以最快速度將近 200萬元如數匯至法院指定賬戶,其船舶也得以保全,未走到被拍賣的地步。至此,轟動一時的涉外案件才告一段落。被專程派來處理此事的負責人感慨地說,沒想到天津海事法院辦案如此高效,更沒想到中國司法的進步如此驚人,從今以後,再也不敢對中國的法律存在僥倖心理。
隨着債權登記的進行,各項債務得以依法覈實,執行款項也分批發還給各方當事人。日前,最後一筆款項已經發還完畢,這一涉外案件得到最終的解決。
在處理此案的過程中,涉案的各方當事人及案外人無不爲天津海事法院的辦案效率和質量所折服,更爲法官們一絲不苟的工作精神和熱情解決困難的服務態度所感動,“梅斯·布里卡”號的全體船員送來“維權無國界,執法有青天”的錦旗,以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而天津海事法院在此案中的各種有益探索也爲之後我國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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