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張浩 通訊員大陸):“津治會”期間,天津市政府口岸辦邀請腹地省、市、自治區政府口岸部門,通過座談交流和簽署合作協議,開展跨區域口岸合作活動。4月19日上午,由天津市政府主辦的“跨區域口岸合作簽字儀式”上,天津市與新疆、內蒙古自治區口岸部門分別簽署《口岸合作備忘錄》;天津與腹地12省、市、自治區政府口岸辦共同簽署《跨區域口岸合作天津議定書》。隨着《天津議定書》的簽署,天津口岸與腹地各省、市、自治區口岸全部建立了合作關係,形成了優勢互補、合作互利、攜手共建、並促發展的良好態勢。
|
與會代表當場簽約 |
天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區域合作與區域經濟發展,把跨區域口岸合作作爲切入點,進一步發揮天津口岸的輻射功能。2004年11月,天津市領導帶隊赴河北省推進津、冀口岸合作,並簽訂口岸合作備忘錄。市政府口岸辦與海關、檢驗檢疫、港務、鐵路等部門分別走訪河北省、山西省、新疆自治區和內蒙古自治區,就口岸合作和“內陸無水港”建設達成初步意向。
此次跨區域口岸合作活動,參加省份覆蓋了天津口岸的主要腹地,也延及我國北方及中西部大部分地區,彙集了天津、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陝西、四川、甘肅、青海、新疆、寧夏、內蒙古等12省、市、自治區政府口岸辦、口岸查驗單位、相關鐵路部門以及集裝箱場站、物流企業的領導和代表。活動期間,天津口岸廣泛徵求了各地口岸的意見和建議,提出了進一步支持和服務腹地外經貿發展的措施,各地與會代表進行了深入座談和交流,就如何推進口岸合作達成了共識,尤其12省市區共同簽署的《天津議定書》,發展創新了口岸合作模式,在推進口岸直通、口岸轉關、多式聯運、陸橋運輸以及加強配合與聯絡等諸多方面確立了新的合作機制、制度和內容,爲進一步推進跨區域口岸合作奠定了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