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05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和衛生防疫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