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鐵路天津站獲悉,由於目前社會上出現假傷殘證,企圖享受政府給予的乘車等優撫政策。爲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民政部決定,於2005年6月30日之前,爲殘疾軍人和傷殘警察換髮新證。
據瞭解,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爲大紅色,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人民警察證》爲深藍色,內心均爲4頁,證件印刷精美,有較強防僞性。新證由民政部制發,填發部門按以往規定不變。2005年7月1日起,舊證停止使用。此前,新舊證件同時使用,現役、退役殘疾軍人和傷殘人民警察憑證件仍享受半價火車票。
鐵道部在《關於轉發民政部換髮證件的通知》中強調,火車站、旅客列車在發售和查驗殘疾軍人和傷殘警察半價票時將認真核對證件,發現有疑問的證件將交駐站民警或列車乘警處理,車站工作人員不得收繳懷疑有問題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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