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日從天津市民政局優撫處獲悉,本市從1月開始對革命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幹部、傷殘民兵民工進行傷殘套改換證,整個換證工作於今年5月結束。7月1日前,新老證件並行使用;7月1日後,舊傷殘證件作廢。
據介紹,傷殘人員證是傷殘人員身份的證明,持有傷殘人員證的傷殘人員可依法享受有關優待政策。目前傷殘人員證分爲《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證》和《傷殘民兵民工證》四種。所謂套改,就是將原先的等級標準整個套用到新的等級標準。原先本市傷殘共分爲四等六級,包括特等、一等、二等甲級、二等乙級、三等甲級、三等乙級,現套改爲一至十級。
新式證件封皮採用護照皮,其中《殘疾軍人證》的封皮爲紅色,其他3種爲藍色,封面燙金印有“國徽”。證件採用專用水印紙、紫外光激發熒光標識、縮微線、彩虹印刷等多種防僞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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