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決定,從4月22日起至年底集中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對95%以上的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同時對重點城市美容美髮店、藥店的監督檢查覆蓋率要達到80%以上,批發市場的監督覆蓋率達到85%以上。
衛生部要求,各省衛生行政部門要對已發放衛生許可證的化妝品生產企業,按照《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的要求進行一次全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企業的原料庫、原料進出記錄和投料記錄等,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法使用化妝品原料的情況,如是否使用了規定的禁用物質;是否未按照規定和限制使用要求使用限用物質、防腐劑、紫外線吸收劑和着色劑等。
同時衛生部還要求,每省至少要確定3個城市(包括省會城市),直轄市要確定3個區縣,對重點化妝品經營單位如美容美髮店、藥店、化妝品批發市場等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內容包括:化妝品標籤、標識、說明書,檢查以上場所經營的化妝品是否宣傳療效、是否使用醫療術語、是否注有適應症、是否存在虛假誇大宣傳及衛生許可證明編號標識情況;美容美髮店是否存在無證自制化妝品的行爲等。
衛生部指出,對於監督發現的違法產品和行爲,各地要及時查處,並主動向社會通報。對於跨省的違法案件,要及時通報信息,密切配合,積極組織協查。此外,還要建立舉報制度,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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