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將採取措施,鼓勵創建和發展科技創業型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創辦社區服務型企業、農產品加工類都市服務型生產企業。
昨日召開的天津市政府常務工作會議上,原則討論通過了《天津市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辦法》。
按照《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今後在天津創辦科技創業型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創辦或吸收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社區服務型企業,農產品加工等都市服務型生產企業,將額外享受財稅、融資、擔保、信息、技術服務、市場準入和退出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今後申請創辦這3類小企業時,如果不符合企業註冊登記條件但企業創辦人書面承諾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達到法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頒發有效期爲1年的企業註冊登記證書。期間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正規企業進行管理,享受新設企業的財稅優惠,按照社會保險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政策。1年期滿後,企業應重新申請登記,經審查達到法定要求的,頒發正式註冊登記證書;未達到要求的,辦理註銷登記。創辦以上3類小企業所需的貸款,天津市有關擔保機構將按規定給予優先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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