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上藥能買嗎?
“在南開區青年路附近的一箇舊貨市場內,有人擺地攤賣藥。”昨日,本報接到讀者打來的電話後,記者隨即前往,發現這些藥攤不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而且賣的是過期藥。
據瞭解,該市場是以前廣開四馬路有名的“鬼市”拆遷後搬到這裏的,許多小販都將攤子擺在了衚衕裏。在這條名爲“中亞旁衚衕”的路邊,3名男子和1名女子在地上鋪了幾張報紙就擺起了藥攤。攤上的這些藥品的包裝都很破舊,有的包裝被打開了,其中很多是過期藥。賣藥的4人操着東北口音,記者以欲買藥爲由和他們攀談起來。攤主說藥都是從人家手裏收來的。
這時,一名老年男子來到藥攤上,當他發現藥品是1996年生產的,擔心藥品過期了。攤主告訴他“沒事兒”。記者注意到,藥攤上主要經營的是中老年用藥和常用藥,一盒治糖尿病的“達美康”在藥店裏要40多元,這裏15元就能買一盒。而買藥的人大多是收入低的居民。
過期藥危害重重
據市藥監局的工作人員介紹,藥物過期後,分解的毒素與過期的時間和藥品的成分有關。如果成批量的假劣藥品、過期藥和無生產批號的藥品集中流入某地,服用該藥的患者極有可能出現集體中毒或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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