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考生被迫在考場內當衆小便,不但有失禮儀、尊嚴和人格,更讓考場內所有的人都覺得尷尬和難堪。當筆者讀到這條消息時,也備感噁心。然這一切,譴責的目光能齊刷刷地聚焦田某嗎?
報道說,當外語考試進行了1時10分左右時,田某向監考老師提出要求上廁所,兩名監考人員拒絕了田某的請求。10分鐘後,田某再次向監考人員提出要上廁所,遭到了流動監考的拒絕。之後,田某第三次懇求監考老師允許她上廁所,並表示上廁所回來後不再答題,等到考試結束再退場。然這一請求仍沒被准許。情急無奈之下,田某忍辱在考場內小解。
三反五次地請求,仍遭遇冷冰冰地回絕。可以說,田某是在無法忍耐的情況下,拋棄了少女的羞辱、自身的人格尊嚴,不得已而爲之。
對此,雞西市人事局職稱科科長兼考試中心主任侯世森解釋說考試規則和作弊處理規定“不允許提前退場”,主要是爲了預防用手機短信作弊,且監考老師無法鑑別該考生提出上廁所要求的真實目的,因而拒絕了。真是荒唐可笑,上廁所的目的竟要先鑑別真僞,然後方可,是不是廁所也要設置一個“驗便器”,先“驗便”再小便。如此下來,豈不把人憋壞?顯見,這種解釋於情於理於法都站不住腳。
時下的各類考試,考生作弊手法多樣,併到了防不勝防的地步了,這是不爭的事實。因而,監考部門對此高度警惕和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無可非議。然以此爲噱頭,當考生在特殊情況下,仍鐵板釘釘一塊,一味強調“不允許提前退場”,其實質就是漠視考生的正當權益,缺失人性化和理性,是對“嚴肅紀律”的誤讀。這種考試,對學生來說,無異於一場羞辱、一場難堪、一場折磨。
因而,田某考場內小便,與其說是一種悲傷之下的無奈之舉,尷尬了她自己,不如說尷尬了監考人員,尷尬了考場紀律,是對毫無人性的考場紀律的有力抗議。
歌德有一句至理名言:“不管應懲罰人,還是關愛人,必定把人當人看。”嚴肅紀律,是爲了彰顯公正、公平、合理、秩序,而其前提是尊重考生的合法權益。拒絕考生的合理請求,顯然將“嚴肅紀律”極端化,是對人性的踐踏,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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