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證基地”案有了階段性進展。近日,津南區法院對這一特大造假證團伙一審宣判,以僞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僞造居民身份證罪和僞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三罪並罰,判處第一被告劉某有期徒刑3年零4個月,其他3名被告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或拘役6個月。四被告不服,昨天上訴到市二中院。
被告人劉某、關某、安某、劉某某分別來自蘇、豫、黑和冀,年齡都在20多歲。經審理查明,去年4月至10月間,津南區鹹水沽鎮居民劉某卿(在逃)及4名被告人經預謀,由劉某、劉某某買來電腦、打印機及各種製假證的原材料,劉某製作了部分國家機關印章,共同從事制販假證活動。後來,4名被告人先後在鹹水沽、西青區及大港區等地噴塗、書寫辦假證廣告,由劉某負責僞造證件、居民身份證出售。“經營”的假證包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大學英語四級證書》以及天津師大、財院等高校的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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