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馮兆君):4月27日是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頒佈兩週年紀念日。按照勞動保障部的安排,全國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將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宣傳《工傷保險條例》,推行工傷保險制度,擴大工傷保險覆蓋範圍。27日,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邀請市有關單位和人員舉辦座談會,就依法推進工傷保險制度,構建和諧社會進行了專題座談。
今年工傷保險的主題是關注高危人羣的工傷保險問題,重點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座談會上,冶金集團、重型機械工業園、磨擦密封材料總廠等單位代表和部分工傷職工代表圍繞工傷保險化解企業工傷風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先後發言。對本市工傷保險制度建設給予了積極評價,並現身說法談了參加工傷保險的體會。就進一步完善本市工傷保險制度,儘快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進行了討論。市勞動保障部門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就做好工傷保險擴面、農民工參保和完善工傷保險辦法等問題進行了講解。
背景資料
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發《工傷保險條例》,勞動保障部制定了《工傷認定辦法》、《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等配套法規文件。2004年1月1日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正式實施。
2003年11月24日,根據《勞動法》、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頒佈了《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並從2004年1月1日起實施。市勞動保障部門制定了相關配套文件。2004年11月1日,本市又印發了《關於印發<天津市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規定>通知》,將農民工作爲特殊參保人羣,提出"農民工先行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規定。2005年1月1日,市人民政府又頒發了《關於做好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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