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早,市民樑幼智女士就帶上《勞動合同》,和丈夫一起來到廣州市勞動局“法律法規宣傳”北京路活動現場進行諮詢,市勞動局勞動關係處副處長樑國健爲她作了20分鐘的詳細解答。《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下稱《條例》)將於明天正式實施,廣州市勞動局昨天上午組織各處室負責人爲市民提供了義務諮詢。
工資必須以貨幣的形式支付
前來諮詢的外來工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就職的食品加工廠老闆以工廠資金不足爲由,竟用生產出來的等值食品抵付工資。對此,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條例》就工資的支付形式進行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照確定的工資支付週期足額的工資。類似黃先生這樣的遭遇,用人單位的做法是違反規定的。有關人士提醒市民,根據新近出臺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有關糾紛的追溯期爲兩年,市民在進行相關投訴時要把握好時間。
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須提前發薪
據瞭解,《條例》對“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這種情況下的加班工資計算作了詳細的規定。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有依法制定工資支付制度的權利,而勞動者則有查詢權。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規定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正常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廣州市勞動局勞動工資處韓志榮處長表示,這意味着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可拿相當於正常工資4倍的報酬。
企業必須制定工資支付制度
廣州市勞動局勞動工資處韓志榮處長表示,在廣州的不少企業是沒有工資支付制度的,“他們大多按照企業主的口頭承諾,企業主可能找很多理由,原本應給3000元的可能只給你2500元。現在不但要制定工資支付制度,還要向職工公示,規定是多少就應該給多少。”除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外,工資支付臺賬必須至少保存二年。
另外,新工資支付條例還對工資支付糾紛可能引發的仲裁進行了明確規定,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數額發生爭議時,纔可按照勞動爭議處理。其他類似企業欠薪的行爲,有關勞動者可直接向行政部門甚至法院進行投訴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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