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佈的新修訂的《信訪條例》最近實施了,這必定會在黨和人民、政府和羣衆之間搭建起一座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橋樑。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着重強調了對各級政府、部門、領導的責任,將如何處理、接待信訪和有關部門如何督辦問責落實到人。過去我們有些部門的個別幹部,對待人民羣衆的各種矛盾和困難,不是抱着積極的態度去解決,而是見硬就躲、見難就繞,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殊不知,信訪工作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體現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主題。人民羣衆在生產、生活中會遇到各種預想不到的問題、困難,因他們受各種因素、條件的限制,在自身能力解決不了的時候,就要通過包括信訪在內的正當途徑向黨和政府反映。胡錦濤同志一再強調羣衆利益無小事,強調黨政各級幹部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情爲民所繫。信訪工作的特殊性,使它更多地承擔起爲百姓排憂解難的義務,體現出黨和政府的關心、愛心,使人民羣衆安心、舒心,從而使社會更加穩定和諧。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的實施,是衡量各級幹部爲民服務優劣的一把尺子,是人民羣衆求解難題的一顆定心丸、舒心丸。人民羣衆對它是由衷信賴、拍手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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