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教委獲悉,本市計劃從今年起用3—5年的時間初步建成符合本市實際的中小學生心理支持系統。該系統是指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過建立熱線電話、諮詢室以及計算機網絡等多種形式,爲學生提供心理諮詢服務的工作平臺,提高中小學生的心理素質。同時加強心理諮詢工作的管理,包括不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影響學生心理健康的測謊儀等。
爲建立全市中小學生心理支持系統,市教委提出了具體要求,以期給學生科學的心理輔導。一是要建立心理諮詢熱線電話。目前面向全市中小學生的心理諮詢熱線電話已經開通,各區縣也要在2006年年底前至少建立一條面向本區縣中小學生的心理諮詢熱線電話。二是要建立學校心理諮詢室。市教委要求,本市所有高中、初中學校都要逐步建立學生心理諮詢室;城鎮規模較大的小學和農村中心小學也要逐步建立學生心理諮詢室;各區縣還要集中建立或分片建立服務全區或本片學生的心理諮詢中心或心理諮詢點。學校心理諮詢室要建立在方便學生的位置,環境佈置要有利於調節學生心理,要配備必要的設備。三是有條件的區縣和學校,特別是市、區重點中學要積極通過計算機網絡對學生開展心理諮詢。此外,還提倡各中小學通過建立心理教育信箱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心理諮詢。
市教委要求,各區縣和學校無論採取哪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心理諮詢,都要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所有參與諮詢工作的教師都要對學生高度負責,用熱情、耐心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進行諮詢,對有明顯心理障礙的學生要及時予以轉介,並嚴格爲學生做好保密工作。在對學生進行心理諮詢過程中,要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能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影響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如測謊儀、CT腦電儀等。
本市心理諮詢教師五年內全持證上崗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學專職從事學生心理諮詢(輔導)的教師必須具有相關的資格證書。爲解決本市中小學心理諮詢所需師資問題,市教委計劃通過五年左右的時間,使本市中小學心理諮詢教師全部持證上崗。
市教委要求,凡開展心理諮詢工作的學校至少應有1-2名心理諮詢教師。本市中小學心理諮詢教師的職責包括:能夠識別中小學生常見的心理問題;能夠對少數存在心理問題或出現心理障礙的學生提供科學的諮詢服務;能夠識別心理處於病態的學生並及時轉介有關醫療部門;能夠熟練地使用常用中小學生心理測量工具。
不過,經過培訓考覈取得證書的教師不具備獨立處理心理處於病態學生的資格;培訓證書不能作爲從事校外心理諮詢類職業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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