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9日下午,一名騎車人冒雨經過廈門市廈禾路與鳳嶼路交叉路段時,因自行車前輪突然陷入一個水坑,身體失去平衡摔倒。
本報攝影記者柳濤用他的鏡頭紀錄了摔跤全過程,本報第二天刊發了照片。隨後,中央電視臺、新華社、北京青年報、東方衛視以及新浪網紛紛就這組照片展開討論。一場關於『職業道德』和『記者良心』的爭論幾乎將柳濤淹沒。
在本報的休息室裡,柳濤關上了大門,向記者闡述了拍這組照片的經過以及這幾天艱苦的心路歷程。
『沒看清他怎麼摔更別說看取景框』
5月9日下午2點半左右,我沒有任務,按照習慣,我背著照相機包出去搜街。
那天下著小雨,天色很暗。我預感會有大雨,而大雨天通常容易出新聞。我希望能夠拍幾張照片,體現這場大雨給市民帶來的影響。於是我沿著廈門鳳嶼路向人員集中的火車站走去。
快走到鳳嶼路口時,風突然大了,傘被吹得翻轉過來,大雨隨後而至。我忽然想起了99年的那場臺風。可能會出大新聞,我當時想。
匆匆拍了幾張雨景後,雨實在太大,我渾身被打濕,鏡頭也有些水花,不得已跑到路口的銀河酒店門口避雨。當時,在酒店門口避雨的大約有20多人。
一名市民見我挎著照相機包,就說:『你是記者吧?這路口有一個坑,經常害人摔倒,你們可以報道一下。』他的話提醒了我。
我選了一個位置,給相機換上80-200的長焦鏡頭,鏡頭上光後,我發現角度很小,電話亭、樹和過往的車經常會擋住視線。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坑到底在什麼位置,小鏡頭可能捕捉不到。
於是,我又換了一個離路口更近的位置,同時把長焦鏡頭換成12-24的鏡頭,這樣角度比較大,容易捕捉需要的信息。然後又把相機設置成連拍。
行人一個一個從眼前經過,我都用鏡頭留住,但是沒有一個人摔倒。我開始懷疑這個路口是否真的有坑,足以讓路人摔倒,我也懷疑自己今天能不能拍得到。
大約1個小時過去了,我有些灰心。我把相機掛在脖子上,一手扶著相機,一手按在快門鍵上。
一個戴白色帽子、打著傘的人騎自行車從眼前經過,突然聽到『嘩』的一聲,我下意識把鏡頭對准那人,右手按下了快門。
我沒看清他是怎麼摔倒的,更別說盯著取景鏡頭搶拍。等我回過神來,那個人已經慢慢爬起,他的車沒壞,人也沒受傷,朝我望了一眼,就走了。
有些網友說我沒有人性,見死不救。事實上,如果那個人有生命危險,我肯定先救人而不是拍照。
隨後我查看自己剛拍的照片,連自己都被鎮住了,那個人不是預料中的從側面倒下,而是向前傾,這種衝擊力效果是可遇不可求的。我當時非常興奮,知道自己拍到了一張難得的好照片。
興奮之餘,我突然回過神來,我覺得自己應該做點什麼。我在附近找了一根約2米長、10厘米粗的棍子,想立在坑內警醒路人,結果木棍無法立穩。經路人提醒,我在附近工地上找了一個修路的提示牌放在路口,這纔挎著相機回到報社。
第二天,雨停了。我覺得有必要做跟蹤報道,於是又來到路口,發現那樣的小坑還有三四個,幸好已經被人填平了。跟蹤報道沒有必要了,我心裡有些安慰。
『我是一個記錄者而不是旁觀者』
9日回到報社後,我沒吱聲,就把圖片交給了編輯。
由於我同時是新華社簽約攝影師,晚上8點左右,我又把那組照片發給了新華社。新華社隨後打電話給我,核實情況後告訴我,這組圖片不錯,新華社將發通稿。
我以為這跟平時的通稿一樣,當時沒在意。
10日早上去報社上班,一名同事笑著對我說:『柳濤,這下你出名了。』我愣了一下,同事打開網頁讓我看。
網頁上顯示的是關於我那組圖片的議論,基本上是罵聲一片。但我並不氣憤,只是覺得很委屈,畢竟沒幾個人了解我們攝影記者。
當天下午5點左右,北京青年報的記者打電話給我,要求采訪。這時,我纔感到事情鬧大了,好不容易有些平靜的心情又波動起來。我還是向北京青年報的記者復述了當天的經過。
之後,我因為這組照片『出名』了。媒體一撥撥找上門來。
5月11日下午,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欄目組電話聯系了我,隨後又是東方衛視。
5月12日上午,福建電視臺找到我,隨後央視另外一個欄目組找到了我(實在記不清楚了,頭腦太混亂了)。下午,央視的《社會紀錄》欄目組,廈廣音樂臺又找上來了。
我是一名記者,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而身在這個漩渦中,不要說別人,我自己也非常難受,這些天,我每天都要到凌晨4點纔睡得著。
網上的罵聲、贊揚聲我都能夠理解,但他們大多數人不了解一個記者的苦衷。同行的記者,包括北京青年報、《中國周刊》等媒體的記者紛紛打電話安慰我,並表示支持。新華社的工作人員還特意打電話安慰,表示沒想到會引起那麼大的風波。
我想風波快點過去,我對這些記者這些媒體重復了對北青記者說的話。(記者柳濤/口述馮逵/記錄)
『拼命』的攝影記者柳濤
柳濤遲早會出好作品,因為他乾活很拼命。這是我跟一些同事在討論攝影記者的時候得出的結論,但沒想到,他的好作品會讓他如此痛苦。
柳濤最欣賞的一句話是:如果你拍的圖片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離的不夠近。所以柳濤總是願意衝在最前面,即便是面對火災、車禍等危險的事情。
柳濤自己也說,如果沒有任務,為了搜街找圖片,他每天要走數十公裡的路。從報社到火車站,再到金榜公園,然後轉到白鷺洲公園,最後經過南湖公園回到報社。這條路線是他經常走的,當然還有更遠的到輪渡,到會展中心。
沒有幾個記者跟他一樣,會為了拍一個專題,連續幾天半夜爬起來跟著清潔隊跑;而在我們做廈門無居民海島專題報道的時候,他經常自己掏錢租船上島。有時候對圖片不滿意,即使天黑了,他還會租船,再上島一趟。
有人說,已經30出頭的柳濤,需要成家,成家需要錢,所以他乾活很拼命,他是為了錢。一個人拼命工作究竟為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柳濤潛心鑽研的精神確實讓我們嘆服。他會經常琢磨從哪個角度拍效果會更好;他也經常拿著自己拍的像片跟其他優秀攝影記者拍的對比,找出不足。
所以,盡管柳濤已經乾攝影那麼久了,但他的作品仍然不拘泥於一種風格,依然變化多端。在這個行業中,他幾乎從來沒有擺拍過。
關於柳濤,通俗一點說,他是拼命;說得雅一點,就是敬業。
一個經常和柳濤合作的同事/文
我還想說,如果仍碰到類似的事情,如果不會危及到拍攝對象的生命,我仍然會用我的鏡頭真實地記錄一切。我是一個記錄者而不是旁觀者。
錯就錯在他是一個記者
當攝影記者柳濤處在這個漩渦中的時候,筆者的頭腦中一直閃爍著一個名字:凱文·卡特———1994年普利策新聞特寫攝影獎得主。
11年前,南非『自由記者』凱文·卡特以一張《飢餓的小女孩》獲得1994年普利策新聞特寫攝影獎。3個月後,即1994年7月27日夜裡,警察在南非東北部城市約翰內斯堡發現了凱文·卡特的屍體,他用一氧化碳自殺身亡。
據媒體報道,在凱文·卡特自殺身亡的前三個月中,他本人一直處於衝突的痛苦之中。當時,人們紛紛質問,身在現場的凱文·卡特為什麼不去救那個小女孩一把?!就連凱文·卡特的朋友也指責說,他當時應當放下攝影機去幫助小女孩。
死者已矣!筆者面前的柳濤形容憔悴,手機響個不停,卻不能關機好好清靜一下。
幸好這次還只是一個跟斗,與人命無關。否則,即使上昇到法律程序也未必不可能。中國人似乎習慣用情緒表達,用道德說教。
柳濤錯就錯在他是一個記者。一個凱文·卡特能夠救下非洲那麼多貧困的小女孩嗎?同樣,一個柳濤能夠填好中國文明化進程中的那麼多坑嗎?
柳濤的確夠殘忍,拍下了一個真實的瞬間。但是,諸位可知道,真實本來就很殘忍,否則人們也不會用喜劇去麻痺自己?
柳濤的確不夠誠實,面對媒體,他對真相做了篩選。但是,諸位可知道,他也是一個人,當他意識到自己的殘忍的時候,難道他希望往自己的傷口再撒一把鹽嗎?
錯就錯在他是一個記者。因為記者是被特殊劃定的人群,肩負了不一樣的東西。他不去參與搶救,並非因為道德缺陷,而是因為總需要有人去做記錄的事情,就像過去的史官,只負責記錄,不負責糾正主公做錯的事。
記錄下來的東西,雖然有時候也是為了錢,雖然有時候記錄的代價很大卻仍然難以得見天日。但記錄還是有必要的,因為它畢竟是把真相反映給公眾的唯一渠道。如果沒有記錄,可能一些東西被遺忘了,永遠得不到關注。就如那個小女孩,凱文·卡特可以救她一次,那麼以後,當記者不在場的時候,誰去救他?
柳濤被放在了口誅筆伐的最前端,而更多的旁觀者呢?也許更有甚者會搬張凳子,蹺起二郎腿專門等著看笑話。一個柳濤讓他們顏面得以保存,甚至,他們可以堂而皇之地再對柳記者鞭撻一番。
同樣慶幸的是,柳濤是一個記者,不僅因為他記錄了一個真實的瞬間,還因為他終於戰勝心魔,走在輿論的最前端,把全部真實展現在大眾面前。
等待他的也許是更猛烈的風暴,但是他走出了一步,他不僅是一個攝影記者,也是一個男人。
用這張照片的目的是為了凸顯新聞事實,引起有關部門重視,應該說,這個目的見報當天就達到了。記者采訪了廈門市有關部門後得知,報紙見報的當天,路上的那個大坑就已經填平了。
廈門市公路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對那組圖片有印象,『我當時特地留意了一下,發現那個路段歸市政管。』
廈門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值班人員在問了生產科的盧科長後,告訴記者,『你說的那一路段確實有這種情況,因為那兒梧村長途汽車站在擴建,正好進行地下鑽探施工,按道理,施工單位應該設警示標志的……他們現在應該都設好了警示牌。』記者問:『你們怎麼熟悉那裡的情況?』『盧科長和有關領導今天早上剛去看過。報紙登出來的問題,我們肯定要解決的。』據悉,見報當日,路上的那個大坑已被迅速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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