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委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自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制定並嚴格執行“十條禁令”,教育引導黨員幹部不斷強化宗旨意識,切實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努力使先進性教育活動成爲羣衆滿意工程。
在分析評議階段,市建委對實行四年的廉潔從政十條紀律與時俱進地進行修訂和完善,進一步明確依法行政、保護羣衆利益、主動服務基層等方面的紀律約束,要求廣大黨員幹部在黨性分析中,對照廉潔從政“十條禁令”認真進行檢查,深刻查擺問題。新修定完善的“十條禁令”是:嚴禁違法行政,違規執法,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嚴禁在城市建設、管理和公用事業服務中侵犯羣衆利益;嚴禁利用職權設置障礙,刁難基層,推諉扯皮,貽誤工作;嚴禁利用職權干預工程招標、投標和房地產開發、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嚴禁向建設單位推薦設計單位、施工隊伍、中介機構和建材產品;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吃、拿、卡、要、報”;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旅遊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任何名義贈送的禮金、禮品;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爲個人、親友、身邊工作人員和小集體謀取私利;嚴禁未經批准到企事業單位兼職、任職,收取報酬。
爲確保“十條禁令”落到實處,市建委層層簽定責任書,將廉政建設任務分解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建立了委主任接待日製度,面向社會公佈監督電話,設立舉報箱,主動接受社會和管理、服務對象的監督。堅持對“十條禁令”的落實情況進行季度督查,並將督察結果作爲幹部考覈評議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嚴格落實對反映和舉報的問題調查制度,一經查實違反“十條禁令”的,視情節給予誡勉、限期糾正、停止工作、調離崗位,情節嚴重的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堅決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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