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國內傳染病學界享有盛譽的北京地壇醫院都出具證明,說我可以參加正常的學習,且目前不需要治療。但河北經貿大學卻強令我休學一年,而且和我有同樣遭遇的還有50多名學生。
5月10日,被強迫休學的學生之一劉士傑(化名)聯合其他3名學生,將河北經貿大學訴至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
入學即被建議休學
5月12日,劉士傑告訴記者,他在河北經貿大學2004年新生入學體檢中,被發現攜帶乙肝病毒。因爲是大三陽且在複查中沒有通過DNA定量檢測,劉士傑被學校建議休學一年。而體檢的結果中還顯示:劉士傑的肝功能正常。
接到學校要他休學的通知,劉士傑表示對河北經貿大學的決定不能接受。因爲由教育部、衛生部及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可以正常入學。劉士傑認爲,自己的肝功能正常,在可以入學的學生之列。
後來劉士傑通過其他渠道得知,和他有相同遭遇的新生還有50多人,大部分和他一樣,已經接受了學校對他們提出的保留學籍一年的建議,回家治療。
多方取證要求上學
因爲不願意白白浪費掉一年光陰,劉士傑多次找到學校要求上學,他的父母也爲此先後向省教育廳反映情況。
2004年10月23日,石家莊和平醫院經檢查,給劉士傑出具一份他是健康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診斷書。劉士傑拿着診斷書找到學校要求上學時,學校沒有認可。
今年1月18日,劉士傑拿到了更爲權威的診斷意見———在國內傳染病學界享有盛譽的北京地壇醫院在診斷證明中寫着:(劉士傑的)肝功能正常,是乙肝大三陽病毒攜帶者;不影響正常上學和工作,可以集體生活。特此證明。
面對學校對兩個診斷證明都不予採信的事實,劉士傑認爲,這是典型的乙肝歧視。今年1月20日,在劉士傑的多方努力後,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決定就劉士傑反映的問題專門舉行一個聽證會,討論劉士傑究竟能否繼續入學讀書。截至5月10日,聽證會已經過去將近4個月了,尚無任何結果。
起訴要求學校道歉
在多次爭取返校上課未果後,眼看保留一年學籍的期限將至,劉士傑聯合其他3名同樣被休學的學生向石家莊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河北經貿大學告上法庭。要求學校允許他們返校讀書,賠償爲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並公開道歉。
在起訴書中,劉士傑訴稱:河北經貿大學讓他休學一年,不但沒有事實依據而且違反了法定程序。首先,河北經貿大學給他開具的“保留學籍證明書”中稱“劉士傑因病按有關規定保留一年學籍,回家養病”與事實不符。事實是他根本就沒有病。北京地壇醫院和石家莊和平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上都明確認爲,他是健康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參加正常的學習,不需要治療。可見河北經貿大學所稱的“因病和回家養病”沒有事實依據。
另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新生進行體檢覆查患有疾病者,經醫療單位證明,短期治療可以達到健康標準的,經本人申請,由學校批准,可准許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並應回家醫療。”但河北經貿大學讓他“回家養病”並沒有經他自己申請,是學校單方面做出的決定。
目前,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學校解釋決定原因
河北經貿大學則表示,學校是本着對劉士傑本人,以及對另外的兩萬多名學生身體健康負責任的態度,做出這個決定的。
據河北經貿大學校醫院的負責人介紹,校醫院在體檢中發現乙肝病毒攜帶者,並做進一步的複查,如在石家莊市比較權威的傳染病醫院做DNA複查診斷。
“經過複查,這些學生的DNA數值很高,在醫學上意味着具有很高的傳染性,如果這些學生生活在學校這種人羣高密度的地方,是很可怕的。”所以,爲了當事人早日恢復健康,爲了另外兩萬多名在校學生的健康,在諮詢過多家醫院後,河北經貿大學經慎重研究做出建議休學的決定。
學校稱沒有違背規定
河北經貿大學則認爲,學校的行爲並沒有違背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招生工作體檢指導意見。學校已依法錄取劉士傑,並承認了其入學資格,只是由於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建議做抗病毒治療,而校醫院又沒有治療條件,所以才做出了保留其一年學籍,讓其休學回家治療的決定。河北經貿大學認爲,入學和保留學籍是兩個概念,劉士傑同學有權利在康復後返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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