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17日表示,稅務機關將不斷創造條件,分期分批爲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
2005年伊始,北京市地稅局率先向12萬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開具了完稅證明。隨後,江蘇、廣東等地稅機關也開始試行。
近年來,稅務總局不斷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快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強化全員全額管理,爲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開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社會上對稅務機關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呼聲越來越高。
稅務總局明確,從2005年1月1日起,在確保個人收入納稅等資料保密的前提下,試行由稅務機關按年向扣繳義務人實行了明細申報後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