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音響空調開關乘客定 車內應配備防劫設施
今後您打車,將享受到更人性化的服務。爲了進一步規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管理,維護乘客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天津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標準》近日頒佈施行。
該標準要求車輛發動機排量不低於1.0升。尾氣排放要達到歐Ⅱ標準。車廂內必須配備:計價器、照明、消防、防劫設施,安全帶。要求車容良好,車身、輪胎、玻璃、標誌燈乾淨,無污垢、無破損。不準利用車輛內飾以外的部位做廣告。標誌應在車輛頂部固定安裝由行業管理部門統一監製的客運出租汽車標誌。照明裝置啓閉時間以路燈啓閉時間爲準。要求駕駛員運營中按季節身着行業(企業)統一工裝。運營服務中,不疲勞駕駛,不開“鬥氣車”。運營服務中不說粗話、髒話等不文明話語。運營服務中,使用普通話。不准許強行招攬乘客、野蠻經營。要滿足乘客詢問地址、瞭解情況、中途停車辦事以及對車上音響、空調等服務設施提出啓用或關閉等合理要求。另外,計價收費應在乘客後排座位兩側玻璃窗左右下角,粘貼市物價管理部門印製的與本車租價相符的計價標籤。
城市供水:新改建供水管網必須先沖洗消毒 接報漏1小時內到現場
爲規範城市供水經營服務行爲,提高城市供水經營服務水平,《天津市城市供水服務管理標準》近日頒佈施行。
按照該標準,新建水廠、新建供水管網、舊供水管網改造後及複用的供水設施,在併入所屬供水管網運行前,必須沖洗、消毒,清水庫頂部種植植物的,嚴禁施用各種肥料。採用地表水作爲飲用水水源的供水單位,供水水質指標全分析每季至少檢測一次。採用地下水作爲飲用水水源或經營供水管網的供水單位,水質指標全分析每半年至少檢測一次。出廠水渾濁度、遊離餘氯、細菌總數、總大腸菌數等常規四項指標,應每日進行檢測。管網水渾濁度、遊離餘氯、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羣常規四項指標,每月檢測不應少於二次。
該標準還要求供水單位要在接報漏水後,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做止水處理。管網設施漏水搶修應做到小漏不超過24小時,大漏連續幹。發現閘井、表井、消防井井蓋丟失、損壞,4小時內進行補配或修復。壞表、凍表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換。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確需降壓或停水,應在事前72小時通過媒體、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示。降壓或停水超過24小時,應向用戶提供臨時用水服務。
燃氣供應:搶修及時率 投訴辦結率要拿“雙百” 用戶報修一天內修復
爲加強對燃氣市場的監管,保證安全穩定供氣和爲社會提供滿意的服務,《天津市城鎮燃氣供氣服務管理標準》近日頒佈施行。
按照該標準,燃氣供應單位接到戶外管網燃氣泄漏事故報警後,搶修人員必須在5分鐘之內出發,1小時之內到達現場。小事故搶修24小時內完成,大事故72小時內完成。用戶燃氣設施發生使用故障,從用戶報修時間或檢查發現時間計算,應在6小時內處理,24小時內完成修復。事故搶修及時率必須達到100%。企業正常維修須降壓或停氣時,必須避開11:00—12:00、17:00—19:00居民用氣高峯時間。
該標準在投訴受理工作上也做出了要求,對用戶的投訴,從接到之時算起,應在48小時內核實情況,並應在辦結後12小時內向投訴人反饋辦理結果。投訴辦結率應達到100%。
公交車:駕駛要穩 內外要淨 骨幹線路高峯運營間隔不大於6分鐘
爲提高本市公共汽車運營服務水平,建設和諧公交,本市近日頒佈施行《天津市公共汽車服務管理標準》。該標準對公共汽車運營設備、服務、調度、場站、投訴受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該標準,公交快速線路、骨幹線路早晚高峯時間運營間隔不應大於6分鐘;基本線路早晚高峯時間運營間隔不應大於10分鐘;輻射線路、觀光線路早晚高峯時間運營間隔不應大於15分鐘;校車線路、購物線路、定點班車線路應根據服務對象的要求確定行車間隔。平峯時間可根據客流狀況適當放大運營間隔,但是不應超過早晚高峯時間運營間隔的40%;法定節假日和民俗節假日的行車間隔,應當依據客流變化,及時調整行車作業計劃,增加配車、加密間隔,滿足乘客乘車需求。
該標準還要求運營車輛要做到起車穩、停車穩、拐彎穩、行車穩;無人售票線路起訖站應設置換鈔處,並有明顯標誌;座椅整潔,無塵土、積水及油污等。
二次供水:住宅樓超過6層必須建二次供水設施 高層住戶不再“上甘嶺”
爲保證供水水質、水壓和供水安全,提高天津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天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術標準》近日頒佈施行。
該標準規定,凡公建高度超過12米,住宅樓超過6層的,必須設計和建設二次供水設施。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獨立設置,不得與消防等設施混用。水箱總有效容積不應超過36小時的生活用水量,大於50立方米的水箱必須分爲兩格,並能獨立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二次供水工程設計,變更設計應經原審查部門同意。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必須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責任單位應及時修復,因設備維修停水的要通報,因清洗消毒停水的要事先發布停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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