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提高本市公共汽車運營服務水平,建設和諧公交,今天上午市客管部門發佈實施《天津市公共汽車服務管理標準》。
該標準對公共汽車運營設備、服務、調度、場站、投訴受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具體包括:快速線路、骨幹線路早晚高峯時間運營間隔不應大於6分鐘;運營車輛要做到起車穩、停車穩、拐彎穩、行車穩;無人售票線路起訖站應設置換鈔處,並有明顯標誌;座椅整潔,無塵土、積水及油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