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隔着安有護欄的窗戶發現某醫院室內的桌子上放有一個手提包,他便用釣魚竿欲“釣”出他人物品,據爲己有,被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巡警支隊民警和醫院保安人員當場擒獲。
4月30日凌晨3時許,家住河北區的張某騎自行車途經北辰區一家醫院門診室時,從敞開的窗子看到室內桌子上放有一個手提包,便預謀盜竊。由於窗戶安裝鐵護欄無法進入室內,張某便利用隨身攜帶的釣魚竿,從窗戶伸入室內,欲將桌子上的手提包釣出來。就當張某準備從護欄盜取物品時,醫院保安發現情況並報警。正在該醫院附近巡邏的公安北辰分局巡警支隊民警接到指令後及時趕到,和醫院保安人員一起將張某擒獲,當場繳獲其作案工具和價值1275元的被盜物品。
經審理,張某在1982年至1999年間,曾經先後6次因搶劫、盜竊分別被判刑和勞動教養。日前,經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批准,該男子再次被依法勞動教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