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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重慶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宗海有期徒刑15年。
1997年至2002年,張宗海利用擔任重慶市黔江地委書記、黔江區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重慶市縉雲水泥廠法定代表人雷某的請託,爲其謀取利益,並收受雷某人民幣300萬元。張宗海將該款用於投資房地產,獲取非法收益人民幣122.9萬元。張宗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協助追回全部贓款和非法收益款,認罪態度好,並積極檢舉他人,法院依法從輕處罰。
張宗海是重慶市迄今因經濟犯罪去職並被判刑級別最高的官員。“心裏要時刻裝着一雙草鞋”,曾是這名靠苦幹從基層走上人生巔峯的高官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然而,這個“草鞋公僕”被商人利用、與商人勾結,從而蛻變、腐化、成爲囚徒。張宗海的教訓值得官員深思,這種現象更值得社會反思。
“城裏人不會有穿草鞋的體會,可山區還有許多貧困老百姓……做一個穿草鞋的記者,做一個穿草鞋的公僕,就是讓大家心裏時刻裝着百姓,裝着自己的責任,爲了更多的百姓可以不穿草鞋,爲了更多的百姓能過上好日子。”
2003年9月26日,重慶市宣傳系統“學習十六大,展示新風采”演講比賽中,時任重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張宗海發表即興演講,寄語全市宣傳系統工作人員“發揚草鞋精神,心中時刻裝着人民”。這一天,張就任重慶市委宣傳部長(副部級)僅一年多時間。“草鞋宣傳部長”的美名由此傳開。
2004年4月9日,張宗海提出“草鞋論”不到7個月,《重慶日報》上刊登了一篇題爲《八步工作法將走進巴渝鄉村》的報道,這是張宗海的名字最後一次以市委領導的身份見報。同日,張宗海被中紀委正式“雙規”。同年6月,重慶市委召開市委機關幹部大會,張宗海一案首次披露。不久,《重慶日報》刊發消息:重慶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張曾是不少人心目中“兼具工作能力和文人氣質的不可多得的官”。這個談吐不凡的前宣傳部長,在金錢和美色面前,忘掉了“草鞋”,留下一段令人痛心疾首的記憶。
璧山任期,打造“西部鞋都”
張宗海1950年出生於重慶江津一個農村家庭,1973年畢業於中等師範學校———重慶江津師範學校,之後有短暫的教師生涯,後到大學深造,畢業後走上仕途。他從公社幹部開始幹起,一步步走上奮進與升遷之路。
1989年,張宗海從江津縣委副書記調至璧山縣,任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次年,任璧山縣委副書記、縣長,1992年起任璧山縣委書記,直至1997年調離。
在璧山,張贏得了較好的口碑。在璧山幹部羣衆的眼裏,張宗海工作紮實、認真、務實,沒有官架子,“下鄉的時候,有時會挽起褲腳,赤腳踩在泥水裏,人很隨和,很好打交道,幾乎就沒見到過他‘擺譜兒’的時候,而且思路開闊,工作能力很強”。
不少當地人堅持認爲,張在璧山發起了一場“思想啓蒙”運動,讓璧山官員的思想觀念發生了很大變化。1993年,剛升任“一把手”的張宗海操持了一系列研討會,在全縣開展“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大討論。此後,張宗海多次請國內著名人士到璧山縣講國際形勢及科技發展態勢,在那個年代的西部縣城,此舉被公認爲“富有遠見”,反響強烈。在不少人看來,也就在此前後,璧山經濟開始“騰飛”。
璧山縣製鞋傳統悠久,但此前多是作坊式經營,分散在偏僻區鄉,難成氣候。張宗海提出了“建設西部鞋都”的口號,把這些小作坊集中到一起,並進行技術改造,產生了規模效益。如今,當地製鞋業的名氣已越來越響,規模效應日益顯現。2003年該縣還主辦了一次“全國鞋工業博覽會”。日前,重慶市2004年度區縣(自治縣、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綜合考評結果正式出爐,璧山位於“渝西經濟走廊”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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