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援引中央有關部門人士的話表示,目前領導幹部政績考覈評價標準及細則正在緊張制定中,料在未來數月間頒佈。而細則將包括“硬指針”與“軟任務”、數量與質量、考覈評價結果直接與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緊密結合等方面內容。
報道還援引權威人士的話透露,領導政績考覈評價標準有六個方面,而新穎之處則是考覈辦法首次提出了要對政績進行成本分析,不僅看領導幹部取得的政績,還要看創造政績的目的以及爲誰創造政績。並對爲取得政績所付出的投入和代價進行計量,以切實避免不計成本和代價的重複建設、資源浪費、環境破壞等。
據介紹,領導政績考覈評價標準具有“四特點”,即具有前瞻性、科學性、創新性及易操作性。“四特點”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爲因素,在繼承傳統方法的基礎上,評價標準還將吸收應用國外人才考覈評價的成功經驗。在定性和定量評價方面,將杜絕出現“一種妙藥治百病”,爲防簡單化、片面化,考覈評價既看指針數據,但又不惟數據,定量分析和定量考覈緊密結合,讓“吃苦的人吃香”,“實幹者得到實惠”。
考覈細則和評價標準,對幹部的實績考覈工作至關重要,爲此,評價標準將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班子和幹部的差異性,客觀考察幹部實績,並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適時對考覈內容進行調整。考覈內容既杜絕短期行爲,同時又根據發展需要,適時調整和補充新的內容和要求。幹部實績考覈評價標準,將充分考慮不同類別、不同行業、不同層次、不同崗位、不同地區、不同基礎情況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差異,分門別類地設置考覈內容和標準;在考覈內容和標準的設置上,能定量的定量,難於定量的,將進行定性分析比較,最大限度地減少主觀隨意性。
有關人士表示,爲使政績考覈評價標準“穩妥實行”,不排除先搞一個試行辦法進行試點,而後再不斷完善。政情觀察人士表示,2006年將是內地省市領導班子換屆之年,制定新干部政績考覈和評價標準,將成爲領導班子換屆考察幹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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