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臺《管理辦法》加強公務員隊伍管理
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覈中如果被確定爲“不稱職”,將“整脫”年終獎;如果連續兩年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將予以辭退!昨日記者獲悉,爲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事局近日聯合出臺《成都市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覈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人員管理辦法》,對處理在年度考覈中“表現很差”的公務員作了一系列明確規定。
該《辦法》規定,在年度績效考覈中被確定爲“基本稱職”的公務員,將作出以下處理: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次年前3個月爲誡勉期,次年仍不能達到稱職或稱職以上等次的,確定爲不稱職。
在年度績效考覈中被確定爲“不稱職”的公務員,將作以下處理: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予以免職、責令辭職或降職;降職後,其職務工資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工資檔次;連續兩年考覈被確定爲不稱職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辦法》還規定,“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人員都必須離崗接受爲期兩週以上的專項培訓,培訓每年進行一次。
據悉,培訓考試成績將在《成都市國家公務員培訓證書》上登記,作爲參訓人員重新上崗、任職等的重要依據。個人拒不參加培訓或補考不合格者,基本稱職的確定爲不稱職,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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