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李信曾在多個不同場所向李玉春下跪
資料圖片:李信曾在多個不同場所向李玉春下跪
新華網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曾在去年引起轟動的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李信案昨天又有了最新進展——據新華社披露,李信涉嫌受賄450多萬元案,於昨天在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李信對犯罪事實絕大部分承認
新華社昨天發佈的消息稱,李信涉嫌受賄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李信在擔任濟寧市機械設計研究院院長、濟寧市副市長、濟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期間,收受賄賂450多萬元。濰坊市人民檢察院5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出庭爲李信進行辯護。在庭審期間,李信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絕大部分承認。
案由只提“受賄”未見“挪用公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山東省檢察機關披露的李信案涉及案由之一的“挪用公款”,並未在此次庭審中提及。
記者查找到了新華社今年1月19日發佈的通稿,其中披露:“(1月)19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向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了這起案件(即李信案)的調查情況。他在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所作的工作報告中說:‘濟寧市原副市長兼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李信利用職權,多次收受、索要賄賂達400餘萬元,挪用公款300餘萬元,羣衆反映強烈。’”但是在昨天新華社的消息中,李信一案案由卻只提到“受賄”,“挪用公款300餘萬元”一事調查結果並未作披露。
庭審消息事先未向媒體公佈
“李信案”之所以牽動人心,除了李信當時以一地級市在任副市長的身份,多次向舉報他的山東女子李玉春下跪外,還因爲李玉春在李信被“雙規”後第二天即因“包庇罪”遭逮捕,引發了不小爭議。
今年1月5日,李玉春又因“窩藏罪”在山東臨邑縣法院受審,此時李信案尚未審結,此後李玉春案一直未見宣判。昨天,記者從李玉春家人處瞭解到,李玉春目前仍被關押在山東德州看守所,此前她曾先後三次自殺,後被送德州人民醫院搶救後方脫離危險。
昨天新華社消息還披露:“由於庭審受到社會關注,約有200多人旁聽此案。”但記者在與全國十多家一直密切關注此案的媒體同行聯繫後發現,除了新華社記者之外,衆多的媒體記者都沒有得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