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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5可能成為日本下一代戰斗機並在5年內裝備日軍 |
2005年4月,日本新的防衛大綱(正式名稱為『平成17年度後防衛計劃大綱』,以下稱『新大綱』)開始實行,與之相應,平成17年度?平成21年度中期防御力整備計劃(以下稱『新「中期防」計劃』)也將開始施行。兩計劃均是於2004年12月由日本內閣通過的。
新大綱及新『中期防』計劃,將是今後5年日本防衛建設的基本政策性文件。其內容涵蓋防衛政策、防衛戰略、編制及裝備建設等多個方面。其中,新大綱的內容主要著重政策層面,新『中期防』計劃則著重編制、裝備、科研等細節問題。
防衛戰略
新大綱首先對日本面臨的安保形勢進行了總結。
新大綱認為,從『9·11』事件看,對安全保障環境的威脅,不僅來源於傳統的國家間軍事對抗,而且來源於國際恐怖主義等非國家行為體。目前存在大規模殺傷武器和彈道導彈的擴散,國際恐怖主義組織等多種威脅和平與安全的威脅或事態。另一方面,冷戰結束已逾10多年,美俄之間建立了新型互信關系,大國之間的相互合作和依存進一步發展。在此背景下,安定的國際環境有利於各國的利益,國際社會也就安全保障問題進行了大量的國際合作。其中,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在反恐、防止大規模武器擴散等問題上積極應對,繼續對世界的和平與安定起著重大作用。
在談到日本的周邊狀況時,新大綱是如此描述的:『冷戰結束後,俄國在遠東的軍事力量大幅削減,但該地區依然存在著包括核能力在內的大規模軍事力量,多個國家著力於軍事現代化。此外,圍繞著朝鮮半島及臺灣海峽問題,仍存在不透明、不確定的因素。這其中,北朝鮮不僅研制、裝備和擴散大規模殺傷武器和彈道導彈,並擁有大規模的特種部隊。北朝鮮的這種軍事動作,不但成為地區安全保障重大的不安定因素,而且成為國際防擴散努力的嚴重問題。此外,對該地區安全保障有著巨大影響力的中國,在推進核、導彈戰斗力及海、空軍力量現代化的同時,試圖擴大在海洋的活動范圍,今後對此動向亦有關注的必要。』
新大綱還對日本的其它問題進行了總結,『考慮我國的安全保障,存在如下安全保障方面的脆弱性:缺乏縱深,海岸線綿長而多島嶼,人口密度高,城市地區產業和人口集中,沿岸地區有大量重要設施,自然災害頻發等。此外,為保證國家的繁榮和發展,必須確保海上交通安全。』
為此,新大綱提出了日本防衛的基本方針,『我國安全保障的第一目標是,防止對我國的直接威脅危害到我國,危害發生(到我國)時則加以排除,並使損失最小化;第二目標是,改善國際安全保障環境,免於威脅的發生。』
新大綱還指出,『針對核武器的威脅,依靠美國的核威懾。』並強調國家統一處理防衛問題,出現危機時,由內閣安全保障會議等機構出面,以中央政府統率各相關部門。平時,則根據政府的要求,提高情報搜集和分析能力。自衛隊、警察、海上保安廳等部門,應當在各自分工下,通過情報共享、共同訓練等方式緊密合作。
日美安保
在新大綱關於日美安保部分伊始,防衛大綱再次重申了日美安保的重要性,『與美國的安全保障體制,對確保我國的安全是必須的。此外,美國的軍事存在,對於維持仍存在不透明、不確定因素的亞太地區的和平和安定,是不可或缺的。』
新大綱認為,以日美安保體制為基礎的日美兩國間親密關系,在預防和應對恐怖主義和彈道導彈等新威脅時,正在起著重要的作用。
基於以上觀點,新大綱要求,『就包括日美分工、駐日美軍兵力構成等軍事主題在內的安全保障問題進行全面的戰略對話。在維持美軍威懾力的同時,對駐日美軍造成(日方)負擔過重的設施和區域進行削減。』『此外,還要就情報交換,共同應對周邊事態的合作,彈道導彈防御方面合作,裝備與技術交流,進一步改善駐日美軍的駐留問題等方面進行積極的努力,進一步強化日美安全保障體制。』
新大綱還提出,『中東至東亞地區,一直以來對我國的經濟聯系十分緊密,我國的海上交通線亦經過此地。對於資源、能源大半依存進口的我國來說,(這一地區的)安定十分重要。為此,必須推進相關各國在安全保障問題的共同合作,努力保證這一地區的安定。』
自衛隊建設
一、『有效應對新威脅和多種事態』
1、應對彈道導彈攻擊
新大綱要求,『針對彈道導彈威脅,建立包括彈道導彈防御體系在內的必要的體制,進行有效應對。對針對我國的核武器威脅,應當借助美國的核威懾,適當采取相應的步驟。』
新『中期防』計劃規定,為建立彈道導彈防御系統,需進一步提昇『宙斯盾』驅逐艦及『愛國者』導彈的戰斗能力。此外,還要改裝航空自衛隊的自動警戒管制系統,著手建設能夠搜索、跟蹤彈道導彈的新型警戒管制雷達。並繼續推進日美聯合研制海基彈道導彈防御系統的工作。
2、應對游擊隊和特種部隊攻擊
新大綱要求,『針對游擊隊和特種部隊的攻擊,進一步提高部隊的反應能力和機動性』。
新『中期防』計劃規定,為提高部隊的反應能力和機動性,一方面加強陸軍步兵部隊建設,另一方面購買輕型裝甲車、UH-60JA型和UH-1J型通用型直昇機,以及AH-64D型武裝直昇機,並提高應對核、生、化武器攻擊的能力。
3、應對對島嶼的侵略
新大綱規定,『針對對島嶼的侵略,建立具備有效應對能力的體制,以能夠將部隊機動運輸、展開,迅速作出反應。』據此,新『中期防』計劃規定,為提高部隊運輸和展開能力,繼續購買CH-47JA/J型運輸直昇機和KC-767型空中加油運輸機,繼續購買F-2戰斗機,購買C-1型運輸機的後繼機型。此外,還要根據KC-767型空中加油運輸機的使用狀況,論證該機型應有的裝備數量。並對C-130H型運輸機進行改裝,使之具備向UH-60J型救援直昇機提供空中加油的條件,以提高救援能力。
4、對周邊海空域的警戒監視和應對侵犯領空事件及應對武裝特工船
新大綱要求,『以艦艇和飛機,保持在周邊海空域日常持續警戒監視的體制。此外,保持戰斗機部隊的體制,以能夠及時應對侵犯領空的事件。艦艇部隊也要能夠適當處理周邊海域內出現的武裝特工船,以及領海內潛航的外國潛艇。』
新『中期防』計劃據此規定,購買新DDH直昇機驅逐艦、通用型驅逐艦、SH-60K警戒直昇機以及MCH-101型掃雷運輸直昇機,改裝E-2C型預警機,並對自動警戒管制機構的航空警戒管制部分進行現代化改裝。購買新型固定翼巡邏機,以作為現有的P-3C型巡邏機的後繼裝備,並對E-767型預警機進行改裝。
5、應對大規模災害或特殊災害
新大綱要求,『針對發生大規模·特殊災害,需要保護(國民)生命財產等各種事態,保持具有專門能力的體制,以及能夠前往國內任何地域救災的部隊。』
新『中期防』計劃據此規定,為提高發生大規模災害時保護生命財產的能力,加強災害時的派遣能力,並於相關機構進行有效協調。
二、准備應對正式的侵略事態
新大綱認為,『根據判斷,在可以預見的將來,發生正式侵略我國事態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要對一直以來重視反裝甲戰、反潛戰、反空中進攻的所謂『冷戰型』軍隊建設思想進行轉變。對應付正式侵略事態的裝備和人員進行根本性的再評估,以進行削減。同時,由於防衛力量的根本目的是為應對正式的侵略事態,且防衛建設短期無法取得成效,也必須根據周邊國家的動向,采取最新的技術革新成果確保(防衛力量的)基本部分。』
新『中期防』計劃就這一問題進行了類似的描述。總的說來,兩文件認為: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對日本進行大規模侵略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可以削減原本用於反裝甲、反潛、國土防空的力量,以使資源向新的防衛需求傾斜。但是,由於軍隊建設並非一朝一夕之功,為了防止周邊形勢出現大的變化,自衛隊必須通過引入新的技術革新成果等方式,保持基本的反侵略作戰實力。
三、『以我為主』積極參與改善國際安全保障環境的行動
新大綱要求,『為了適當參加國際和平合作行動,需要改進教育訓練體制,提高所需部隊的待機態勢,建立運輸能力,以能夠迅速派遣部隊並進行持續行動。』『平時應當進行包括各種雙邊、多邊演習在內的安全保障對話、防衛交流,並積極推進包括聯合國在內的國際組織進行軍控、裁軍等領域的活動,以利於國際社會的和平和安定。』
根據以上三點需要,新大綱就自衛隊的建設提出了幾點政策性要求:
首先,『強化統合運用』,強調各軍種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的必要性,可能新設立參謀本部一類的機構。
其次,『加強情報能力』,強調判斷各種癥候,迅速准確的搜集、分析、共享情報。加強安保環境或技術動向等多樣化的情報搜集能力,以及綜合的分析評價能力。
再次,『重視科技發展』,要求自衛隊的裝備建設能夠反映以信息通信技術為代表的科學技術的進步,特別是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加強『統合運用』。
最後,重視人力資源建設,保持自衛隊成員的高昂士氣及嚴格的紀律。為了對應今後自衛隊任務的多樣化、國際化,以及裝備的高科技化,為了培養和保留高質量人纔,進行必要的教育訓練。並推進安保問題的研究和教育。
編制調整和裝備建設
根據新防衛大綱,自衛隊預期的編制目標如下:
陸上自衛隊定員15萬5千人,其中現役人員14萬8千人,預備役人員7千人(日文所謂『即應預備自衛官』)。主要戰斗部隊包括:各方面隊部隊共計8個師和6個旅;機動部隊1個裝甲師和快反部隊(日文所謂『中央即應集團』);地空導彈部隊8個高射群。坦克數量將約600輛,火炮等『特科』裝備數量約600門。這其中,需要將目前的1個師和2個混成團改編為3個旅。
海上自衛隊:基乾部隊包括:聯合艦隊,含4個護衛隊群(8個護衛隊);地方隊共5個護衛隊;潛艇部隊含4個潛艇隊;此外還有1個掃雷艇群和9個巡邏機隊。驅逐艦數量為47艘,潛艇16艘,戰斗飛機約150架,這其中,需要撤銷一個現有的地方隊所轄護衛隊。
航空自衛隊:航空警戒管制部隊8個群,20個警戒隊,以及一個警戒航空隊(含2個飛行隊);戰斗機部隊(12個飛行隊);航空偵察部隊(1個飛行隊);航空運輸部隊(3個飛行隊);空中加油運輸部隊(1個飛行隊);地空導彈部隊(6個高射群)。主要裝備作戰飛機約350架,其中戰斗機約260架。
此外,新大綱還專門列出了能夠用於彈道導彈防御作戰的部隊,其中包括4艘『宙斯盾』驅逐艦,以及7個警戒群4個警戒隊的航空警戒管制部隊和3個高射群的地空導彈部隊。
根據中期防御力整備計劃規定,今後5年,日本自衛隊預備購買的主要戰斗裝備包括:陸上自衛隊:坦克49輛;火炮(不包括迫擊炮)38輛;裝甲車104輛;AH-64D型武裝直昇機7架;CH-47JA型運輸直昇機11架;中程地空導彈8個中隊。海上自衛隊:完成3艘『宙斯盾』驅逐艦現代化改裝;新建驅逐艦5艘,潛艇4艘,其它艦艇11艘,共計20艘5.9萬噸;新型固定翼巡邏機4架;SH-60K型直昇機23架;MCH-101型掃雷運輸直昇機3架。航空自衛隊:F-2型戰斗機22架;新型戰斗機7架,新型運輸機8架;CH-47J型運輸直昇機4架,KC-767型空中加油運輸機1架;此外還要完成26架F-15戰斗機和2個群的『愛國者』型地空導彈現代化改裝工作,以及地空導彈教育部隊的現代化改裝工作。
根據新『中期防』計劃的估計,以上計劃的施行,共需防衛費用24萬2400億日元(以2004年價格計算),約合2200億美元(以1美元等於110日元計算)。
關於文件的時效性,兩文件也各自作了說明,新大綱稱,此大綱『是為今後10年而定,但5年後,或形勢發生重要變化時,』應對大綱進行修訂。新『中期防』計劃稱,該計劃『5年後或形勢發生重要變化時,考察當時的安保環境、技術水平的動向,論證進行必要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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