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去年臺灣地區領導人“當選無效”訴訟案,以書面審爲原則的臺“最高法院”訂於本週五(27日)召開首次的言詞辯論庭,以理清各項爭點,而審理期限原則在半年內審結。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最高法院”稱,因三審爲強制律師代理制,所以開庭傳票分別送達國親、陳呂陣營委任的律師團,但陳水扁、呂秀蓮、連戰、宋楚瑜等當事人,亦可到庭親自陳述意見。
據瞭解,在臺灣“最高法院”屬於法律審,一般案件很少舉行言詞辯論庭。由於去年3月20日“大選”前發生陳、呂遭槍擊等多項因素,國親陣營高度質疑此次槍擊案發生動機不單純,纔會在臺“中選會”完成當選人公告後,向“高等法院”提出“當選無效”訴訟,“高院”經7個多月審理,去年11月4日判決國親所提的陳、呂當選無效案敗訴,國親隨後再提上訴。
而“最高法院”的審理期限與“高院”一樣,原則應在6個月內審結。言詞辯論終結後,“最高法院”5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將當庭諭知宣判期日,其結果可能爲認上訴無理由而予駁回,全案即告定讞,也不能提出再審之訴;二是以“高院”的判決違背法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一切重回原點;第三種可能爲由“最高法院”“自爲判決”,廢棄“高院”判決,徑行另作判決。
此外,連宋提出的“選舉無效”訴訟,“高等法院”亦於去年12月30日同樣判決連宋敗訴,連宋亦不服而上訴“最高法院”,目前承審合議庭正檢閱相關卷證,尚未擇期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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