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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山東濰坊。早上8時25分,一輛警車駛過鬧市區,停在濰坊市奎文區法院門前。從車裏下來的正是被社會廣爲關注的原濟寧市副市長李信。他即將在這裏接受法庭審理。在落馬的官員中,李信雖然級別不算最高,但是由於媒體報道的“下跪事件”,使這一案件的審理格外受到重視。作爲惟一參加庭審的新聞媒體,新華社記者旁聽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 被控受賄450餘萬元 起訴書宣讀半個多小時
上午9時,庭審正式開始。乍一見到李信,記者吃了一驚,其與案發前春風得意的樣子完全判若兩人。他雖然着裝比較整齊,但是神情驚慌,在坐下之前很快地掃視了一眼旁聽人員。
庭審的陣容比較龐大,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濰坊市人民檢察院5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出庭爲李信進行辯護。
李信,1954年2月生,山東濟寧人,去年7月下旬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逮捕。在近一年的時間裏,李信品嚐了從巔峯跌到谷底的人生落差。去年初,由於李玉春的舉報,李信一下子被媒體和紀檢部門所關注。緊接着,被山東省紀委實行“雙規”。在初步掌握了其受賄140多萬元的事實後,李信案件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此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交濰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於今年4月14日向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正式開庭前,關於李信案件的傳聞很多。而在5月23日的庭審中李信被指控的罪名只有受賄罪一項,此前有媒體報道其挪用公款300餘萬元的事實並沒有被印證。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的時間長達半個多小時,指控李信在1991年至2004年4月期間,利用擔任濟寧市機械設計研究院院長、濟寧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管委會主任、濟寧市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先後收受40個單位和個人的110餘次賄賂,爲他們在商品銷售、結算貨款,承攬工程、結算工程款,辦理徵地手續,減免國有土地出讓金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人民幣337.83萬元、美元8.9萬元、銀行卡30萬元及購物卡、手錶、白金項鍊等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50餘萬元。
權力大胃口也很大 一筆受賄高達百萬
隨着庭審的進行,李信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回答問題語言非常流暢,還經常習慣性地抖動一隻腳,顯得比較放鬆。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李信絕大部分都予以承認。
這一點也得到了檢察機關的認可,他們認爲李信歸案後,能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的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法院在量刑時可以考慮從輕處理。
儘管案發後,李信的態度較爲積極主動,但他所犯下的罪行也是嚴重的。作爲濟寧市副市長、高新區管委會主任,李信的權力很大,胃口也很大。李信受賄數額最大的一筆爲100萬元,賄款裝了滿滿一個紙箱。李信熱衷於與“大款”打交道,多次爲進區企業減免城市建設配套費,有的企業原本需要繳納幾十萬元配套費,李信大筆一揮就免了,取而代之的是部分利益流入個人腰包。
李信一次在濟南開會時,看中了一塊價值兩萬多元的浪琴牌手錶,於是“通知”了一起開會的一位副主任。這位副主任沒有現金,但也不敢不買,只得想辦法把表買下送給李信。有一次,李信看到一位老闆戴的歐米茄手錶很好,大加讚賞以暗示這位老闆,這位精明過人的老闆沒幾天就送上了一塊同樣的手錶。
神祕女人李玉春 從“合作”到舉報
從已經落馬的腐敗官員來看,李信按職務算不得最高,但李信案件卻受到了全國關注,這不能不說與一個叫李玉春的女人有關。
李信案件因爲李玉春的原因,顯得更加神祕。就兩人之間的糾葛,記者多次嘗試從有關部門獲得一些消息,但終未能如願。儘管沒有來自官方的明確表態,但在5月23日的庭審中,不時能夠聽到李玉春的名字,既有李玉春的相關證言,在有的犯罪事實中也可以看到李玉春的身影。至於李信與李玉春之間的複雜關係,庭審階段雖然沒有涉及,但是可以看出,李信與李玉春確實有一段相處比較融洽的時期。例如,有一次,李信和李玉春一起與一位商人吃飯,飯後李玉春看到這位商人停在院中的汽車,有意識地讚不絕口。這位商人知趣地說:“喜歡你就開走。”後來,李信出面說,汽車要辦過戶太麻煩,你出錢給她再買一輛吧。另外,李信還有幾次索賄的經歷,有的賄款也流向了以李玉春爲法人代表的上海巖昆公司。
最後陳述悔淚縱流 “我向全市人民謝罪”
法庭調查從上午9時一直持續到晚上7時。李信在最後陳述階段,用半個多小時回憶了自己從小學到大學到成爲國家幹部的人生經歷,想爭取寬大處理的心情非常迫切。李信回憶道,自己的童年生活非常艱苦,白天上學,晚上還要幫着家裏幹活,小小年紀就體會到了生活的不易。大學畢業後,到濟寧市機械設計研究院工作,而且也作出一些科研成果。那時,晚上經常把兒子放在辦公室的地上睡覺,自己埋頭搞科研。應該說,那個時候的李信,還是一位事業心極強的科研型幹部。
據公訴人說,李信的家庭也很幸福,妻子是他的大學同窗,兒子現在讀博士,家庭收入也很可觀。但是,手握大權之後,尤其是在認識了李玉春之後,李信的個人生活逐漸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我向全市人民謝罪,向父母親友謝罪,向妻子、兒子謝罪。”李信在法庭上表示了深深的懺悔,但是無論悔恨的眼淚如何縱流,也無法沖刷他所犯下的罪行,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莊嚴判決。
背景
“下跪事件”
2004年6月中旬,一篇“濟寧市副市長下跪醜態”的帖子被髮到了互聯網上,並且附上了李信下跪的照片。文章一上網便立即引起轟動,此後有多家媒體報道了“副市長下跪事件”。
據報道,李玉春1974年出生在山東省德州市臨邑縣,17歲起在溫州等地做服裝生意。2002年,李玉春到上海考察準備投資服裝項目,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了到上海出差的李信,後來兩人關係日益親密,合夥開辦了公司,但兩人之間的“合作”產生了分歧,最後反目成仇。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該公司“洗錢”的證據後,李玉春從2003年2月開始便向相關部門進行實名舉報,其間李信曾夥同黨羽綁架、毆打李玉春,也曾給她100萬元“封口費”,並拍下了後來引起轟動的“下跪照片”。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東省有關方面“雙規”。同年7月下旬,李信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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