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糾風辦、市委教衛工委、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審計局、市新聞出版局聯合下發《天津市2005年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今年本市要進一步規範大中小學的收費行爲,使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的學校達到100%,從根本上杜絕教育亂收費,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跨片就讀不再收補償金義
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只收雜費,免收學費的原則。教育部門要爲每個學生在公辦學校安排一個位子,鼓勵學生到規範化學校就讀。自願擇校的學生可到民辦學校就讀。義務教育階段特殊學校的學生免收雜費;今年起,跨片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不再收取教育補償金。今年要進一步完善公辦學校“一費制”的收費辦法。各區縣要按照《關於在政府舉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天津市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辦事項(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辦事公開制度,做到合理收費,規範管理。不準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違反規定跨學期、跨年度收費。已取消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藉口恢復。 高中學校嚴禁招收借讀生
在規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收費方面,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招生辦公室和學校要嚴格執行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市物價、財政、教育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堅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收費標準四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嚴禁擅自擴大擇校比例,提高收費標準或收取其他費用。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嚴禁學校招收借讀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教育招生和收費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招生和收費管理,嚴禁以各種形式濫拉生源、亂收費。 六公開高校實行“陽光招生”
今年要嚴格規範高等學校招生收費管理。各高校要在招生錄取、教育收費、收費公示、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違紀處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今年高校將實行“陽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諮詢服務、錄取結果、投訴舉報“六公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違規以各種名目收取與學生招生、考試和入學掛鉤的費用。學校提供的各種有償服務項目,本着自願的原則,由學校財務部門實行統一管理,不得強制或變相服務並收取報酬。要嚴禁以任何理由搞“雙軌”收費和降分高收費,嚴禁向學生收取國家規定項目之外的任何費用。試行學分制管理的高等學校按照教學管理規定,可對考試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收取重修費,重修費標準按本市《關於規範高校教育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要保證學生能夠按時、按質完成重新學習的課程,嚴禁只收費、不教學。不得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學校委託“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或收費。
此外,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民辦學校,其招生收費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覈定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爲,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杜絕違規招生、違規收費。
在規範教育收費的同時,今年還要進一步優化規範教育收費的外部環境;有關部門要及時足額覈撥學校經費,確保學校正常運轉。嚴格執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嚴禁截留、挪用、學校收費收入加強學校收費資金管理的通知》的規定,制止擠佔、截留、平調、統籌、挪用教育經費和學校收費收入的行爲。嚴禁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學校亂攤派、亂罰款、亂收費。
教師亂收費校長被追究責任
昨日從市教委獲悉,今年本市對教育收費明確了多項制度要求,包括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學生可以拒交;教師出現亂收費行爲,校長要被追究責任等。
學校收費前要公示
各級各類學校在收費前,要以公示牌、公示欄的方式,將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上一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舉報電話進行公示;各區縣要建立學校辦事公開制度,在中小學校實行收費通知單、收費聯繫卡、代收費結算公告等制度,並把這項制度納入校務公開的內容。凡涉及學生的招生收費事項,都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同時進行公示。沒有公示的收費,學生可以拒絕交納。
學校收費要統一管理
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做到持證收費。學校收費收入的資金要集中統一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任何形式的“小金庫”、“賬外賬”;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學校收費收入全部用於教育事業。加強內部審計,保證資金安全,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
違規者要追究責任
各級糾風、物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高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羣衆投訴,要有訴必查,有查必果。嚴把春秋兩季開學的關口,在開學兩週內,以區縣、高校和職業學校主管部門爲單位,組織學校進行自查自糾。監督檢查時,要把學校自查自糾情況作爲重要參考依據,把舉報集中的區縣、學校列爲市級聯合督察、檢查的重點。
嚴格按照《中小學教育亂收費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查處頂風亂收費的學校及違紀人員。今年要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學校教師亂收費,要追究校長的責任。學校亂收費,要追究學校上級行政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同時,對截留、平調、挪用、擠佔教育收費,到學校攤派、搭車收費的部門和單位也要嚴肅查處,並追究領導責任。
未經審批不得亂辦班不得亂評獎
貧困生經費要有專人管理
昨日從市教委獲悉,今年本市在規範大中小學教育收費行爲的同時,還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進學校素質教育,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杜絕亂辦班、亂收費的行爲。
市教委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市教委審批,不得面對中小學生舉辦各種收費的學科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不得舉辦面向小學生的學科競賽和讀書徵文等活動;嚴禁舉辦以贏利爲目的競賽評獎活動。嚴格控制面向基礎教育階段學校學生的學科競賽活動。
市教委還要求,社會和個人捐資助學應堅持自願的原則,嚴禁與招生和分數掛鉤。中小學校要按照市教委下發的春秋兩季《教材徵訂目錄》徵訂教材。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出版發行單位在組織中小學教材的徵訂發行過程中,要貫徹執行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有關規定,按時(開學後一週內)收費並及時結清,不得預收款,不得截留扣壓書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學校或通過教師向學生訂購或搭售教輔材料,嚴禁使用盜版教材。
此外,今年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還要更好地爲經濟困難學生服務,爲貧困家庭學生設立專項經費,明確專人管理,使學生不因經濟困難影響入學或終止學業。各高校除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外,還要對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獎、貸、助、補、免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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