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美國聯邦商業部提出的限制包括來自中國等十二個國家的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使用科學儀器的建議,公衆諮詢原定在本週五結束,但由於美國學界及海外留學生的關注,商業部決定延長諮詢期至六月二十六日。
斯坦福大學研究生和研究政策部主任助理喬治25日透露,商業部的建議已引起美國學界的關注,在美國大學協會等學院組織、科學研究機構的要求下,當局已個別知會各關注事件的大專院校,公開諮詢期將會延長,並將於稍後公佈這決定。
喬治表示,斯坦福大學會將以校長軒尼士的名義,向商業部遞交學校的意見書。該份意見書目前正由校長辦公室草擬,表達斯坦福“不知道有敏感技術因此外流的現象”和“不需要如此修改意見”的態度。
她透露說,在意見書中,斯坦福將表達三方面的意見﹕首先,斯坦福認爲現時的“基礎學科”概念已經爲防止敏感科學技術流向他國,提供了“完備的保障”﹔其次,修改意見在實際操作中“非常困難”,其實施所帶來的“壞處遠多於好處”﹔最後,斯坦福本身已有完備的學院條例,確保傳授的科學知識,以及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進行的科學實驗研究完全符合聯邦政府的要求。
喬治同時指出,斯坦福已將商業部的修改意見向相關學科的師生髮布,師生可以個人名義直接向聯邦商業部提交意見。
她說﹕“因爲毋須通過我們轉交,所以並不清楚目前爲止有多少師生已經提交了意見。但可以肯定的是,學校有多個科學實驗室和科系會分別向商業部遞交師生聯名意見書,其中包括高能物理實驗室、應用物理系等。”
美國大學協會亦對商業部要求留學生和外籍研究人員申請儀器使用許可的修改意見做出書面響應。他們表達了對修改意見的關注,認爲“許可證的申請將會進一步阻礙傑出的國際科學家和工程師選擇美國,而促使他們轉向其它國家尋找研究機會”。
新聞背景:
美國聯邦商業部於三月底公佈了一份關於在美的理工科留學生及外籍研究人員使用科學儀器條例的修改意見,要求來自或出生於中國、印度、朝鮮、古巴等十二個國家的留學生和研究人員,必須獲得許可方能使用實驗室儀器,而且每種儀器也必須提出獨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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