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進城農民工流動性大、維權較難的特點,全國總工會從實際出發,提出多渠道完善進城務工人員工會組建工作,要求把工會組織建立到工程項目上,切實擔負起維權職責。
全總中國海員建設工會有關負責人說,根據全總最新出臺的有關文件和政策規定,吸收進城農民工加入基層工會是當務之急。考慮到建築業農民工非常集中,工會組織應建到具體的工程項目上。具體操作辦法是:由工程總承包企業工會負責,指導幫助各工程項目的勞務隊伍建立工會組織(如工會分會),並以此爲主體建立工程項目工會聯合會,納入組織序列統一開展工作。堅持民主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並報農民工輸出地和輸入地地方工會批准或備案。要杜絕勞務企業經營者或其親屬擔任項目工會主要領導。
考慮到進城務工人員季節性強、做工週期短等特點,全總出臺了務工人員會籍的接轉制度,對因故中斷工作的,憑會員證在新的務工單位可續接工會會籍。
這位負責人表示,工會組織建立到工程項目上,將維權工作引入民工工作第一線,對不法行爲形成了有效威懾和監督。全總產業工會將與建設主管部門密切協作,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可採取相應措施,如建立准入機制等,切實維護進城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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