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黑龍江省“3·14”煤礦礦難負有責任的黑心礦主彭國財,已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月14日,黑龍江省七臺河精煤礦業(集團)公司新富煤礦三區一採區礦井發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導致18名礦工死亡,1人受傷。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於本月25日以《黑心礦主竟是安監局副局長——黑龍江“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驚暴真相》爲題,曝光了這起礦難中暴露出的嚴重問題。
據黑龍江省紀檢監察廳副廳長廉佔東介紹,由省監察廳、公安廳組成的調查組,在七臺河市紀委、監察局的配合下調查查明,在這起礦難中,黑心礦主、七臺河市桃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彭國財,身爲國家公務員,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執法犯法監守自盜,在經營煤礦期間嚴重違反煤礦生產經營規程,在井下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長期組織非法生產,釀成特大傷亡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彭國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據悉,有關部門對黑心礦主的“黑保護傘”,如彭國財的哥哥七臺河精煤礦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彭貴財等人的問題,也正在查處覈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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