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重慶男子封某,曾因搶劫罪被判刑7年。去年8月19日,他在自己租住的塘沽區貴陽裏嫖娼,因嫖資問題與女青年溫某發生爭執。封某用揹包帶將溫某勒死,並竊走其手機及金戒指等物(價值1345元)。
封某將溫某的屍體藏在牀下後,將此事告訴了同鄉曹某,向其借錢外逃。因曹某拒絕,封某於次日上午用揹包帶將曹某也勒死,並竊走其手機及現金500元。隨後,他將曹某的屍體同樣藏到牀下。
另據封某交代,2003年11月中旬,他將表妹鄧某騙到重慶市,找其要錢遭拒後,用雙手猛掐其頸部致其昏迷,後將其強姦。作案後,封某唯恐罪行敗露,又用尖刀朝鄧某的頸部猛捅,隨後將屍體肢解拋到河裏。近日,本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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