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天津市委規劃建設工委、市建委、市總工會聯合召開會議,推出四項維權機制,爲進城務工人員“撐腰”。這四項機制包括:
一是各單位要制定實施意見和細則,把推進進城務工人員維權機制建設納入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領導幹部責任制。
二是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會員會籍管理,建立逐級登記造冊備案制度和以會員證爲轉移和接洽工會關係憑證的會員會籍動態管理機制。
三是各進津、駐津施工企業工會要依法監督企業與進城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促進勞動關係的協調和穩定,要從規範勞動合同入手,加大監督力度。
四是要加大依法建立包括工資集體協商在內的集體合同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制度的力度,具備條件的單位都要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推開。要把進城務工人員工資足額發放、勞動安全衛生措施等作爲集體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建立定期檢查集體合同履約情況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有效機制。在維權的同時,在進城務工人員中啓動素質工程建設,進津、駐津施工企業和分包隊要制定培訓計劃,培訓面力爭達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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