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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委宣傳部原副部長、重慶市廣播電視局局長、黨組書記張小川涉嫌受賄案,1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同時受審的還有張小川的弟弟、原重慶瑞迪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天生涉嫌受賄、偷稅案。
張小川在任重慶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重慶市廣播電視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同時兼任重慶市廣播電視局下屬單位重慶有線電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線網絡公司)及重慶廣播電視網絡傳輸有限公司(簡稱廣電傳輸公司)董事長。此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管轄。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交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西安市檢察機關指控,今年59歲的張小川單獨或夥同其弟張天生收受他人賄賂53萬元人民幣、5.7萬美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另有608503元人民幣、27162美元、15381元港幣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應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重慶有線網絡公司(廣電傳輸公司)增資擴股過程中,張小川濫用職權,致使重慶有線網絡公司10892萬多元的國有資產受損,給重慶廣電傳輸公司造成1020萬多元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天生利用他與張小川的親屬關係,代爲轉達他人請託事項,收受請託人24萬元人民幣、5萬美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張天生在任重慶瑞迪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負責重慶諾德公司期間,偷稅324934元,應以偷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將連續審理三天,並擇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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