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是本市公交客運票價執行調價的第一天,爲了規範本市公共汽車客運的價格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天津市物價局發出關於加強本市公交客運票價管理的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當車輛營運中因本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停駛的,公共汽車的駕駛員、售票員應當組織乘客免費乘坐同線路同方向的車輛(不分車型),同線路同方向的駕駛員、售票員不得拒絕。
通知中還強調,公交客運線路的經營者應當在營運車輛和乘車區域的顯著位置公示票價,認真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公交客運線路經營者和客運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公交客運票價,不得擅自變更。
根據《天津市定價目錄》規定,公交客運票價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天津市物價局是公交客運票價的主管部門。公交客運的特殊線路、特殊車型票價由市物價局單獨制定。
本市公交客運線路實行單一票制和計程票制。市區的公交客運線路實行單一票制,郊區的公交客運線路實行計程票制。
本通知2005年6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凡與本通知牴觸的,均以本通知爲準。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公交客運線路運營的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遵照本通知的規定。市民發現有違反本通知者,可撥打電話12358向物價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