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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兩名小學生(一個9歲,一個歲)日前橫渡瓊州海峽成功,拿到了大世界基尼斯的紀錄證書。不僅如此,兩個小孩還得到了更多口頭榮譽:他們所在學校的校長欣喜若狂,準備召開大會,迎接小英雄凱旋深圳市兩位教育界人士稱,他們的精神值得學習,令人佩服,是其他孩子的榜樣,是深圳孩子的驕傲。
這些溢美之詞給人一種感覺,就是兩個孩子的行爲是英雄壯舉。如是壯舉,我不由得想,假使他們沒有成功,或者出現了意外,學校和有關部門將如何反應呢?會開大會進行安慰嗎?會講他們是深圳孩子的遺憾嗎?恐怕早就鴉雀無聲了,沒準會立刻和他們劃清界限,說這是個人行爲,與學校無關呢。類似的事,我們見得多了。
不過人家孩子成功了,一切關於失敗的假設就都失去了意義。因爲一不小心成了深圳孩子的驕傲,學校還要借他們的名,沾他們的光。說不定還要組織小英雄巡迴報告會,給其他孩子講講成功經驗、噹噹榜樣什麼的。
可惜這個榜樣稍稍有點遺憾,就是社會上還有其他一些“不和諧”的聲音。比如說,有人認爲這次橫渡是富人遊戲,花掉了大概幾十萬元;有單位說這次橫渡是違法行爲,還要追究處罰。如果這樣,榜樣就很難學了。沒錢的孩子先要讓父母闊起來,並且有閒心組織活動;光有錢和有閒心也不行,還要強橫,倘有執法部門阻攔,必須不聽勸阻,強行橫渡方能成功。
由此可見,驚人之舉不是隨便就能成就的,有錢和強橫是起碼條件。那些“沒錢沒地位,我爸沒職位”的孩子,只能眼睜睜看着人家成爲榜樣,望“峽”興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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