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天津市開始實施建設部頒佈的《城市供水水質標準》,該《標準》對水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檢測項目由35項增加到93項。供水處將每月進行的水質抽檢項目由4項指標增加到8項指標,即增加了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見物、耐熱大腸菌羣四項指標。今後,本市的生活用水質量將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