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姥姥保管治病錢外孫女私自支取花用
傷心老人狀告“白眼”
法院判決:如數還錢
在替生病住院的外祖母保管存摺之機,外孫女竟私自將外祖母存摺裏的5000元“救命錢”取出,佔爲己有。外祖母得知後心痛不已,無奈之下將一手帶大的外孫女告上法庭。日前,本市寧河縣人民法院支持了外祖母的訴請,判令被告外孫女返還人民幣5000元。
王老太今年70多歲,體弱多病,一直由跟隨其長大的外孫女張某陪護。2003年8月,王老太以自己的名字在一家銀行開戶立折,存入了5000元錢以備治病所需。因年歲已大,王老太便將存摺交給外孫女張某保管。未成想,張某竟分兩次將姥姥用於治病的“救命錢”全部支取出來,用於自用。其後,外祖父因臨時需要,將老伴的存摺和身份證從張某處要回,而當其到銀行取錢時,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存摺裏的錢早已被支取。外祖父大驚,當再返回尋找張某時,張某卻已沒了蹤影。無奈之下,王老太只好將外孫女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5000元現金。
法院經審理認爲,王老太與其外孫女張某口頭約定的保管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確認有效。張某對王老太的存單有保管義務,但其將存摺裏的現金提取後未交於王老太,侵犯了王老太的合法權益,應承擔返還責任,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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