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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推進進城務工人員維權、創造和諧氛圍的四項機制日前由天津市委規劃建設工委、市建委、市總工會聯合推出。這是記者從市委規劃建設工委、市建委、市總工會聯合召開的進一步加強機制建設,推進進城務工人員維權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四項機制:一是各單位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和細則,要把推進進城務工人員維權機制建設納入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領導幹部責任制,要通過企業、分包隊和項目黨組織強化對同級工會工作的領導,以黨建帶工建,工建促黨建。
二是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會員會籍管理,建立逐級登記造冊備案制度和以會員證爲轉移和接洽工會關係憑證的會員會籍動態管理機制,夯實建會基礎工作。
三是各進津、駐津施工企業工會要依法監督企業與進城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促進勞動關係的協調和穩定,要從規範勞動合同入手,加大監督力度。勞動合同要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和合同的終止與解除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
四是要加大依法建立包括工資集體協商在內的集體合同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制度的力度,具備條件的單位都要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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